阳城县扶贫开发中心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照“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根据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晋开发办(综)字[2021]4号)文件精神,我县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对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2020—2021学年接受中职中技、高等职(专)业教育的学生,实行应助尽助全覆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全县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的在校学生(包含在校期间顶岗实习),每生每年给予3000元的补助。
二、资助程序
(一)导出名单。县扶贫开发中心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导出本地相关学生信息。
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名单由各乡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从系统中边缘易致贫家庭筛查核实并进行标注后形成名单报县汇总。
将学生名单逐人审核,筛选不符合条件学生(未在校、已毕业、休学、开除、退学、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学籍、重复入学等)并在名单中备注。
(二)乡级复审。县扶贫开发中心将筛选后产生的拟补助学生名单分解至相关乡镇、村,组织申报、资格审核、公示公告工作。对有申请条件但未自行申请的学生,相关乡镇、村应主动联系告知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进行申请。
学生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1、“雨露计划”资助申请表(附件1);2、所在学校开具的在校证明;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籍证明(如网站信息不全,可由学生所在学校开具);4、户主、学生户口簿、身份证、晋城通正反面复印件。
(三)公示学生名单。各乡镇审核学生受助资格无异议后,将学生受助信息在所在村委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名单后乡镇以正式文件(附相关表格)报县扶贫开发中心,并将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一并汇总上报。此项工作要在2021年5月中旬前完成。
(四)资金拨付。县扶贫开发中心将乡镇汇总上报的资料审核完毕后,将学生拟资助名单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要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生资助名单。县扶贫开发中心按照确定的学生资助名单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三、资料报备
各乡镇要做好雨露计划过程管理工作,学生申请表、学籍证明、在校证明、公示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查,将资助情况以正式文件报至县五中办公区B516室。
四、相关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雨露计划资助全覆盖工作,抽调专人负责,切实做到资助对象全覆盖。
(二)加强管理监督。要加强雨露计划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要设置监督平台和举报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乡镇注重树立、收集受资助学生成材典型,主动深入开展感恩奋进主题活动,通过网络、电视广告、报纸、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雨露计划扶持政策,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做好雨露计划资助工作创造良好社会效应。
(主动公开)
监督联系电话:4220323 12317(主动公开)
阳城县扶贫开发中心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