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现将《阳城县2021年乡村振兴(扶贫)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阳城县扶贫开发中心
2021年7月23日
(主动公示)
阳城县2021年乡村振兴(扶贫)领域失信
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不断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着力治理失信问题,深入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扶贫)领域诚信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政策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德志双扶、信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扶贫)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切身利益,为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治理重点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政策落实的失信问题。主要表现,对贯彻中央、省、市、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制定配套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推进组织实施不及时不到位。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实施指导不够,督查检查不力,政策停留在纸面上或实施效果不明显。一些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缺乏担当、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暗箱操作、失职失责。一些干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二)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方面的失信问题。主要表现,一些干部对纳入“三类户”的标准和程序把握不严,有的没有做到“应纳尽纳”,有的对申请对象收入、财产调查核实把关不严,将不该纳入的人员纳入进来。一些群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错误信息,导致“三类户”识别不精准,违规享受帮扶政策等。
(三)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失信问题。主要表现,对资金和项目监管不严,存在贪污浪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失职渎职,把关不严,导致资金闲置滞留或造成损失。项目建设不切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建设,严重损害人民利益。未按规定执行项目资金公开和公告制度,群众和社会不知晓,难以有效监督。
(四)德志双扶方面的失信问题。主要表现,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小额信贷恶意逾期不还;脱贫户病愈不出院等不文明就医行为;恶意逃避债务;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参与黑恶活动、黄赌毒盗和非法宗教活动,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
(五)信访方面的失信问题。主要表现,对信访举报问题重视不够,对反映的问题处置不及时或不处置不报告,或处置不到位、存在宽松软等问题,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三、具体措施
(一)抓好信息公开。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公开“三类户”监测和帮扶、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健全投诉举报机制。通过设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等,发动基层群众对扶贫领域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对举报情况必须及时调查核实,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并进行处理,尤其是对虚领冒领、优亲厚友等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开展扶志感恩教育。以感恩教育、“一户一策”帮扶方式为抓手,全面推行德志双扶的教育。把感党恩与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结合起来,用身边的人和事去教育脱贫户,进一步激发其内生动力。
(四)开展信访事项“回访”活动。对我县有关部门受理的乡村振兴(扶贫)领域内信访事项定期开展集中回访,重点了解调查处理是否合理,信访反映的合理诉求是否得到解决,处理意见是否得到落实,信访人对处理结果是否满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认真落实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治理重点、工作举措,确保我县乡村振兴(扶贫)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于8月30日前将乡村振兴(扶贫)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进展情况报县扶贫开发中心。
(二)坚持从严要求。各乡镇,要把乡村振兴(扶贫)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与乡村振兴(扶贫)领域腐败及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要迅速整改,对已查实的失信问题决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问题要提交纪委监委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三)强化结果运用。对发现的乡村振兴(扶贫)领域失信、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人员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对失信脱贫户采取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公益诉讼和社会救助资格等方式加强诚信监管。
(主动公开)监督联系电话:0356-4222993 1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