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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扶贫开发中心关于做好 2021 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26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中心

阳城县扶贫开发中心

关于做好 2021 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

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乡镇 

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 “四个不摘”政策要求,今年我县开展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不包括已标为“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并被全国高校本科第一批、第二批A类和B类专业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 元。

二、审核认定程序 

(一)学生提交申请资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提交《山西省 2021 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录取证明材料(包含: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成绩单)、本人及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晋城通正反面复印件。 

(二)审核学生资料。一是审核建档立卡在档情况,将申请学生身份信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并截图盖章,必须学生本人在档。二是审核大学录取信息,对学生提交的 2021 年普通高考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试成绩单等原件材料进行审核,并留存复印件。上述审核均通过者,可获拟资助资格,由各乡镇汇总于8月20日前将拟资助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扶贫开发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 

(三)公示学生名单。县扶贫开发中心将拟资助大学生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对象高考分数、被录取大学名称、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并将公示情况留影像资料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大学生资助名单。 

三、资助金发放及资料报备 

(一)资助金直补到户。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开发中心按照确定的资助大学生名单直补到学生家庭账户。

(二)加快资助金发放进度。加快资助金的发放进度,确保在新生入学前将资助金发放到位,以解决学生入学期间的经济困难问题。 

(三)保管备案资助档案。县扶贫开发中心要做好本科大学生资助工作的资料备案工作。建立本科大学生资助档案,妥善保管申报资料、公示情况影像资料、资助金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本科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抽调专人做好审核认定及资助金发放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本科大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三)标注本科大学生资助信息。本科大学生受资助信息必须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 

(四)宣传资助政策。通过政策宣传,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本科大学新生都能享受到此项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全覆盖。要积极通过网络、电视广告、报纸等多种形式,尤其要发挥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的作用,大力宣传本科大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扩大社会效应。进一步扩大教育帮扶政策的良好社会效应,积极收集、宣传受本科大学生成材典型,为乡村振兴教育帮扶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发挥精准帮扶的良好社会效益。

附件:山西省2021年建档立卡已脱贫家庭及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审批表

阳城县扶贫开发中心

2021年7月22日

监督电话:0356-4222993 12317(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