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乡村振兴中心
关于做好2023年脱贫家庭本科大学新生
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照全省教育帮扶工作要求,今年我县继续开展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对脱贫家庭子女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并被全国高校本科(第二批C类除外)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二、审核认定程序
(一)提交申请资料。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提交《山西省2023年脱贫家庭本科大学新生资助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录取证明材料(包含: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山西省招生考试网成绩单,提前批、单招生、保送生视实际情况提交相关材料),本人及户主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晋城通正反面复印件,全国防返贫信息系统截图。
(二)审核学生资格料。一是审核学生在档情况。将申请学生身份信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必须学生本人在档。二是审核录取信息。对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逐一审核,并留存复印件。上述审核均通过者,可获拟资助资格,由各乡镇汇总于8月15日前将拟资助名单以正式文件上报县乡村振兴中心。
(三)公示资助名单。县乡村振兴中心将拟资助大学生名单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资助对象姓名、被录取大学名称、录取批次、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并将公示情况留影像资料备案。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名单。
三、资助金发放及资料报备
(一)资助金直补到户。审核认定工作结束后,县乡村振兴中心按照确定的资助名单直补到学生家庭账户。
(二)加快资助金发放进度。确保8月底前将资助金发放到位,以解决学生入学期间的经济困难问题。
(三)保管备案资助档案。县乡村振兴中心做好本科大学生资助工作的资料备案工作。建立本科大学生资助档案,妥善保管申报资料、公示情况影像资料、资助金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本科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组织抽调专人做好审核认定及资助金发放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过程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实行阳光操作,并做好补报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全覆盖。
(三)标注本科大学生资助信息。本科大学生受资助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项目管理模块中,关联受益家庭信息。
(四)宣传资助政策。通过政策宣传,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本科大学新生都能享受到此项资助政策。要积极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尤其要发挥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的作用,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教育帮扶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选树、宣传受资助大学生成材典型,扩大教育帮扶政策的良好效应。
联系电话:0356-4222938
电子邮箱:ycxfpkfg@163.com
阳城县乡村振兴中心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