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乡村振兴中心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39/2022-0024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中心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转发《山西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乡振办〔2022〕3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14日

关于转发《山西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14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中心

关于发《山西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 


现将《山西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转发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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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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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乡振司发20226 号)要求,结合 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 重要指示精神,依托“雨露计划”,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坚持服务脱贫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以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为重点,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巩固拓展技能脱贫成果,增强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助力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 

(二)行动目标。过渡期内,以“雨露计划”为基础,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多方参与为平台,全面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提升技能素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主要任务 

(三)组织摸底排查。摸清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掌握入读职业院校意愿、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等情况。一是摸清新成长劳动力底数并建立台账。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全面摸清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下同)初中、高中毕业生底数,掌握入读职业院校意愿,建立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台账。 

二是摸清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并建立台账。组织各县乡村振兴局以雨露计划资助金发放情况为依据,动员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一对一”核实在校就读信息,全面摸清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并建立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台账。

三是建立健全雨露计划当年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各县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教育、人社部门,动员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摸清雨露计划当年毕业学生就业意愿,建立雨露计划当年毕业学生就业意愿台账。

四是建立健全雨露计划往年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各县乡村振兴、人社部门以雨露计划资助金发放情况 

为依据,动员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一对一”核实,全面摸清雨露计划往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未就业岗位需求,建立雨露计划往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及未就业岗位需求清单。各级乡村振兴、教育、人社部门要做到雨露计划资助的学生信息共享共用。 

(四)持续推进雨露计划。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村“两委”的作用,各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教育、人社部门广泛 宣传雨露计划,解读资助政策,组织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标注的学籍信息为依据,落实资助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纳入雨露计划资助范围,资助时间自接受资助之日至毕业。 

(五)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积极引导脱贫家庭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提升技能素质。坚持就业导向,坚持需求导向,鼓励引导职业院校结合脱贫地区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开发课程。深化校企合作,鼓励企业联合职业院校举办定制班、定向班,畅通“校门”到“厂门”的绿色通道。 

(六)开展就业帮扶。搭建职业院校、用工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构建互利互惠、合作共赢模式,凝聚社会合力,共同推动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就业帮扶机制,组织动员有实力、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工主体,特别是国有企业和龙头企业等,拓宽岗位渠道,提供适合雨露计划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招聘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等招聘方式,组织开展校园招聘、定向招聘、专场招聘等校企对接就业帮扶活动。对未就业的毕业生,建立岗位需求清单,并提供就业指导、岗位信息、见习机会、职业规划等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场地支持等全要素创业服务。 

(七)持续提升技能培养。依托中央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单位、“万企兴万村”行动参与企业,助力校企合作。发挥优质院校和龙头企业资源优势,共同开展在岗技能提升、人才培养等服务,开发一批就业创业指导培训课程。开展高层次的技能、创业赛事,引导新成长劳动力不断提升技能素质和创业热情。支持职业院校组织有技能培训需求的雨露计划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持续提升雨露计划学生技能水平。 

(八)征集典型案例。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典型案例评选发布活动,选树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技能成才典型。各市选送 2—3 个典型案例,要求突出典型性、示范性、真实性,省级评选优秀典型案例推送至国家乡村振兴局。案例征集范围:一是实施“雨露计划”阶段的典型案例,重点围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技能成才、就业脱贫等方面。二是 2022 年以来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的典型案例,重点围绕自主创业、人才培养、教育对接、稳岗就业、就业平台、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乡村振兴部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教育、人社部门积极支持开展相关工作。 

(十)协调推进工作。各级乡村振兴部门要加强与教育、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日常工作协调、统筹推进和信息共享机制。过渡期内,每年 7 月底前,摸清雨露计划在读学生底数、当年毕业生就业意愿、往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底数,并建立雨露计划在读学生清单、雨露计划当年毕业生就业意愿清单、雨露计划往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岗位需求清单;摸清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底数,并建立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进行动态管理(详见附件)。7 月至 8 月,抓好毕业季窗口期,各市县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 2-3 次雨露计划毕业生招聘活动。各市乡村振兴局每半年报送“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落实好学费减免、助学金、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交通费补贴、就业帮扶基地奖补和助学补助等政策,将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各项帮扶政策落细落实落地。 

(十二)做好跟踪服务。加强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跟踪监测,建立就业情况清单,实现数据动态更新。对就业情况发生变化的雨露计划毕业生及时掌握情况,提供帮扶服务,做到就业底数清、就业情况清。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各类媒体采用脱贫家庭喜闻乐见、学校学生便于参与、企业组织乐于参加的宣传方法,在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学前、毕业前、招聘前等关键时点开展宣传引导。选树典型案例,讲好雨露计划故事,不断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增收”的社会氛围。 

省乡村振兴局科技教育扶贫工作站 联系人:尚小刚 

联系电话: 0351-7676123 

电子邮箱:sxsfpbkjz@163.com 

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人: 贾淇华 

联系电话: 0351-3046534 

省教育厅学生工作与学籍管理处 联系人: 王婕 

联系电话: 0351-3046139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蔚敏 

联系电话: 0351-7676045 

附件:1.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工作任务分工表 

2.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入读职业院校意愿清单 

3.雨露计划资助在读学生清单— 9 — 

4. 年度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意愿及岗位需求清单 

5.雨露计划往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岗位需求清单 

6.“雨露计划+”学生就业信息摸排统计表 

7.雨露计划历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