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乡振办〔2022〕43号
关于调整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
按照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乡振发{2022}112号)文件最新要求,对当年跨省务工和省内县外务工的脱贫户、监测户劳动力,每年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按实际发生交通费用给予补贴。跨省务工的补贴标准从最高不超过800元提高到1500元;省内县外务工的补贴标准从最高不超过300元提高到600元。
申报材料: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就业证明材料、往返交通费用证明(火车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等)、个人农商银行卡号等。
享受期限:巩固衔接过渡期,每年享受一次交通补贴。
各乡镇要按照文件要求,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地见效。
阳城县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