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乡村振兴中心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39/2024-0016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中心 成文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标      题: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12日

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

发布日期: 2024-09-12 发布机构: 县乡村振兴中心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如何规定?

   贷款金额,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对个别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单户不得超过10 万元。贷款期限为3年期(含)以内。

  2.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贷款用途有什么要求?

   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贷款户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