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乡村振兴中心

阳城县扶贫开发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6

2021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省、市、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扶贫领域工作,强化工作措施,拓展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强化领导,明确分工。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统筹、督导推动,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抓具体落实。政策股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夯实工作责任。

加强学习,规范操作。一是系统学习《条例》和相关文件要求,务求学懂弄通、学以致用;二是结合扶贫领域实际,制定完善扶贫信息公开制度,信访制度、明确公开内容、时限、程序和要求,确保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三是加强与县政府办信息科等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创新载体,提升成效。一是及时发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政策文件,政策要点在网站公开,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对中央、省重大决策部署、政策和制度进行实时跟踪解读,精准传递上级意图。二是利用微信公众号“阳城扶贫之窗”展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和典型经验,三是及时公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扶贫资金分配公正合理,去向公开透明。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信息207条,其中:部门动态信息77条,扶贫领域76 条,通知文件类34条;发布脱贫攻坚政策要点解读9条,规划总结类11条,接到12317扶贫监督举报热线、县长信箱和群众来信来访3件,解决问题3个。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我中心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了《阳城县扶贫领域公开目录》,印发了《阳城县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细则》对政务公开的目标任务、适用范围、公开事项及目录、公开流程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要求,建立了公示公告制度,对年度计划、脱贫政策、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安排项目情况等进行了明确说明。并根据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对工作动态进行完善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按照扶贫领域目录范畴清单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将公开主体落实到具体股室,确保内容完整、指向精准、责任明晰。二是在县政府办信息科的指导下,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三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按照部门栏目每月不少于2次的标准进行更新,试点领域每季度更新1次,确保政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设立了监督联系电话,建立完善了政务信息审核上报制度和报送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全面提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们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完成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还需要提升;二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大。

今后,我中心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一是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学习培训,细化工作措施,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二是根据群众需求,结合工作实际,逐步扩大和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做到及时更新、及时维护和及时回复,充分发挥网站的“便民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