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5-17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2022年4月15日,我局委托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表》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孔村,占地210亩,新建50000平方米标准厂房;一座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4500米;一座换热站,配套供热管网3600米。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于2020年4月16日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020-140522-72-03-006710。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通过的《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的管理,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同时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换热站软水系统排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自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周边企业。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泥经叠螺脱水机处理后再经深度脱水后输送至污泥干化系统干化处理,由当地环卫部门填埋处理;栅渣和沉砂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垃圾筒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成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