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阳城县集源新科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吨陶瓷固废综合利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5-26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阳城县集源新科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县集源新科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吨陶瓷固废综合利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阳城县集源新科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吨陶瓷固废综合利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2022年4月22日,我局委托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阳城县集源新科建材有限公司新建年产30万吨陶瓷固废综合利用干混砂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表》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安阳村东约350米处,不涉及新增占地,建筑面积9324平方米。其中,新建三座一层厂房,一座五层厂房,新上二条陶瓷固废综合利用干混砂浆生产线及磨砂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购安,达到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的规模。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2万元,于2022年2月18日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2-140598-89-01-863568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通过的《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的管理,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同时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其中,原料堆场采用轻钢结构全封闭,堆场内移动式雾炮车用于抑尘洒水;原料破碎、筛分、上料、制砂、选粉、搅拌、散装、包装等工序除尘后经排气筒排放;各个筒仓除尘后经排气筒排放;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运输车辆不得超载,所有原料封闭运输。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全部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进入安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或回用。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收集后低价出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各沉淀池泥渣定期清掏晾干后送区域指定垃圾堆放点处置;废机油和废棉纱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成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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