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山西腾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建年加工10万吨脱硫石膏半成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6-06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山西腾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复<山西腾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10万吨脱硫石膏半成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山西腾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10万吨脱硫石膏半成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2022年4月2日,我局委托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山西腾隆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加工10万吨脱硫石膏半成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

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表》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涝泉村,不涉及新增占地,总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其中新建厂房12900平方米、一座三层办公楼2100平方米,购置1套石膏煅烧设备,建设2条石膏深加工生产线,同时配套环保设施,利用电厂废弃回收的副产品达到年深加工10万吨脱硫石膏建筑新材料半成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4万元,于2021年11月26日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111-14059

8-89-01-886450。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通过的《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的管理,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同时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其中,原料预处理生产线熟粉陈化仓、均化仓以及烘干、回收筛分、煅烧、研磨等工序除尘后经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燃用煤层气,采用低氮燃烧;2条石膏深加工生产线β石膏储存仓、玻化微珠储存仓以及投料、计量、混合、包装工序除尘后经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村民清掏,后用于农田施肥;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池底水泥硬化;设1座300m³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收集池池底水泥硬化。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细粉旋转筛筛分出不合格产品(粒径≥3mm)、除尘灰等作为原料重新利用;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成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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