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山西亮鑫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处理30万吨陶瓷建筑固废无害化生产线 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7-21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山西亮鑫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复<山西亮鑫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陶瓷建筑固废无害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山西亮鑫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陶瓷建筑固废无害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2022年6月21日,我局委托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山西亮鑫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陶瓷建筑固废无害化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表》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凤城镇上孔村,不涉及新增占地,购置分选筛一套,磨砂机一台,同时配套原设备入料仓、喂料机、破碎机、震动筛、洗砂机、脱水筛、输送带等设施,达到年处理30万吨陶瓷建筑固废的规模。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于2022年5月5日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205-140598-89-02-102759。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通过的《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其中,原料堆场采用轻钢结构全封闭,设覆盖整个堆场的喷雾抑尘喷头;对现有生产车间封闭情况认真排查,有破损、封闭不严地方进行修缮,建规范全封闭生产厂房;项目全程湿式生产,原料分选、喂料、破碎等工序除注水抑尘外,同步要求采用布袋除尘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物料输送、转运设备全部安装在全封闭的生产车间内,降低物料跌落高度,跌落物料及时清扫收集。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洗砂工序废水经浓缩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车间跑冒滴漏废水及淋控水收集后重复利用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洗车平台三级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少量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八甲口新能源产业园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要求回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除尘灰作为产品外售;压滤泥坯收集后车间定点暂存外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园区指定的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液压油、废润滑油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成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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