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山西同耀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新建安阳现代陶瓷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9-20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山西同耀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复<山西同耀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新建安阳现代陶瓷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新建安阳现代陶瓷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2022年7月26日,我局委托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新建安阳现代陶瓷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书》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山西同耀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新建安阳现代陶瓷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阳城县白桑乡洪上村,2021年2月3日在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取得了《关于山西同耀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新建安阳现代陶瓷新材料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阳开审字〔2021〕1号),项目代码为2101-140598-89-01-779256。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陶瓷生产厂房20万㎡,新建长1200m,宽18m道路一条,配套建设给排水、电力、煤层气等配套设施。工程2022年12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总投资55076.27万元。

项目总占地面积19.54hm²,其中永久占地10.91hm²,临时占地8.63hm²;项目建设期土石方挖填总量13.18万m³,其中挖方6.59万m³,填方6.59万m³。

    三、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54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项目区属水力侵蚀一级类型区中的西北黄土高原区,容许水土流失量为1000t/(km²·a)。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3%,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8,渣土防护率为92%,表土保护率为9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3%。

(五)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新建厂房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配套设施工程防治区。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78150.8元。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四、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项目建设期要全程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保持防治工作需要。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具有生产经营许可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主动配合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水土保持进行监督检查。

(六)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时,须报我局批准。

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该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