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发布日期: 2022-10-17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YJKSPJ 2022-03

项目

名称

新建年产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

地点

项目位于阳城县南安阳村南680m。项目中心点坐标为:东经112°27′10.170″,北纬35°27′6.758″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146094

起止时间: 2022825日至2022925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无

生产

建设

单位

名  称:山西奥金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22MA0MBNC06L

地   址:阳城县凤城镇南安阳村潘家大院南500

电子信箱:13834311666@163.com

法人代表:许学亚        

授权经办人姓名:尹浩兵   

证件类型及号码:140522***********7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许学亚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山西奥金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20221017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审批部门(盖章)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行政审批局

           

20221017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