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阳城县乔氏琉璃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万件工艺琉璃窑炉及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阳城县乔氏琉璃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县乔氏琉璃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万件工艺琉璃窑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阳城县乔氏琉璃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万件工艺琉璃窑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2022年8月31日,我局委托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阳城县乔氏琉璃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万件工艺琉璃窑炉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表》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后则腰村,不涉及新增占地,利用阳城县鑫鑫陶瓷厂旧厂址,新建标准化厂房5000平方米,修建30立方米梭式窑2座,4立方米梭式窑1座,1立方米梭式窑1座,新上1条现代琉璃新工艺生产线及配套相关的古法琉璃生产工作室,现代琉璃生产工作室、大师工作室等,达到年产200万件工艺琉璃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于2021年12月2日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112-140598-89-01-477950。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通过的《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的管理,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同时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其中,原料库全封闭(墙体采用砖混结构,顶棚为彩钢瓦),顶部设置喷淋头,对原料库定期喷淋洒水;粉碎、球磨工序除尘后经排气筒排放;梭式窑废气经脱硝、脱硫后经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序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泥坯、残次品、除尘灰、脱硫渣、生产污水处理装置污泥等作为原料重新利用;生活垃圾厂区设置垃圾桶,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成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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