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山西阳明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11-10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山西阳明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复<山西阳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山西阳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2022年9月29日,我局委托山西德尔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山西德尔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山西阳明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表》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安阳村,新增占地117亩,将原有一条年产1200万平方米墙砖生产线改扩建为年产2000万平方米陶瓷岩板生产线两条;建设标准化车间2万平方米,存储仓库1万平方米,安装主窑长度380米智能化窑炉,干燥窑四层120米,压机8000吨以上3~4台,球磨16台,干燥塔环保12000型或者连续式球磨,自动储坯系统,宽体智能化宽体抛光线,自动包装线等设施设备,达到年产2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于2021年7月2日取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107-140598-

89-01-843455。

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通过的《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的管理,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同时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或优于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其中,原料堆放场地硬化,四周采用实体围墙+防风抑尘网,顶棚采用轻钢结构+PE板封闭,场内安装一套自动喷雾除尘装置,设多个喷枪,喷枪数量及喷雾面积覆盖整个场地;原料破碎、配料、球磨、喷雾干燥塔下料、料仓、压制工序经除尘后排气筒排放;干燥塔、干燥窑、釉烧窑废气经脱硝、除尘、脱硫后排气筒排放;产生的VOCs通过管道进入釉烧窑燃烧,处理后的气体通过脱硫塔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工序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不新增,不外排。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陶瓷生产在成型、烧成等工序产生的陶瓷废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产污水处理装置污泥等作为原料重新利用;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落实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建成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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