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白桑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县白桑镇人民政府新建阳城县获泽河苽底段生态治理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及《阳城县白桑镇人民政府新建阳城县获泽河苽底段生态治理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防洪评价报告》)已收悉。2023年5月22日,我局委托晋城市中晟华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晋城市中晟华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新建阳城县获泽河苽底段生态治理水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防洪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项目选址在于晋城市阳城县白桑镇苽底村获泽河沿岸滩地。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本项目处理能力3.0万m3/d,在获泽河河道及岸边构建:翻板闸、格册、沉淀池、垂直流人工湿地、巴氏计量槽及消力池、渗滤坝、生态河道、配水渠、输水管等配套设施。项目已在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取得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代码为2308-140554-
89-01-495535。
一、原则同意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根据《评估报告》,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书》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原则同意获泽河河道的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原则同意项目采用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评价,符合《防洪标准》(GB50201-2014)的要求。
三、原则同意洪水计算方法,项目涉获泽河段河道20年一遇洪峰流量为821m³/s。
四、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该项目位于获泽河入河口段,洪水位在 521.59m-507.25m,水深在 3.50m-6.04m,水深最小断面在 K78+271 断面,水深最大断面在 K76+572 断面。本次新建翻板闸两侧护槽堤以及湿地防洪堤高程满足洪水位安全要求,本工程湿地工程附属建筑物均位于防洪墙外部,受新建防洪堤防防护,河道遭遇 20 年一遇洪水时本项目湿地附属建筑物是安全的。洪水区不会对项目区造成影响,本项目可安全运行。
五、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制定超标准洪水度汛预案,并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接受各级防汛机构的指挥,接受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期间的行洪安全。
六、为维护河道生态环境,严禁乱倾乱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
七、合理安排工期,临河工程尽量避免汛期施工,在施工期和工程投入运行后要做好防洪应急预案,确保工程安全度汛。
八、在施工建设期间应认真落实专家审查意见及《防洪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建议与措施,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1、关于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问题。因工程建设造成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受影响时,应与第三人及时沟通协商并妥善解决。
2、项目开工前,须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开工报告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等。
3、工程竣工后应依法进行验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