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
编号:YJKSPJ 2024-01
项目 名称 |
新建晶鑫年发电3000万KW·h分布式瓦斯氧化热电联供(自发自用)项目 |
建设 地点 |
晋城市阳城县芹池镇吕家河村阳城阳泰集团晶鑫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武甲分公司泵站东侧45m处 |
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山西省水利厅,晋水审批[2022]265号,2022年10月31日 | |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https://www.yanshou100.com/ |
起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7日 | |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 无 | |
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 称:山西晶鑫煤层气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71MA7XNBGN5K | |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演礼镇经开区演礼新型科技产业园 电子信箱:115518346@qq.com | |
法人代表:曹国庆 | |
授权经办人姓名:赵杰 证件类型及号码:140**************8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自愿在收到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后,项目开工前,向县级水行政部门报备开工报告,并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在项目现场予以公开。 8.其他需承诺的事项:无
法人代表(签字):曹国庆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山西晶鑫煤层气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审批部门(盖章)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4 年7月 23日 |
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审批部门、监管部门各执1份。
附件:水保报告表文件下载邮箱账号:m15536554387@163.com
密码:Kfq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