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联盛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复<阳城联盛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新建阳城县台头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阳城联盛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新建阳城县台头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2025年1月15日我局委托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阳城联盛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新建阳城县台头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书》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选址位于晋城市阳城县台头化工园区内。2024年7月30日在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取得了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407-140554-89-01-533927。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园区内建设主干道、次干道、日处理4000m3的工业污水处理厂、25000m3事故应急池、消防站及气防站、固废垃圾分类转运站、换热站、瞭望塔、气象监测站及8000m3供水站、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安全检查站等基础设施。
三、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1.80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3%,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8,渣土保护率为93%,表土保护率为9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5%。
(四)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综合管理防治区、危化品停车场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管廊工程防治区、供电线路防治区和场地工程防治区共六个分区。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27200元,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降低中小企业生产建设项目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4〕189号)文件规定,基本同意按收费标准的80%缴纳(101760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组织和施工进度安排。
四、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项目建设期要全程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保持防治工作需要。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具有生产经营许可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主动配合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水土保持进行监督检查。
(六)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项目开工前,须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开工报告,并将《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在项目现场建设管理的场所予以公开。
五、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时,须报我局批准。
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该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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