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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新建阳城·苏州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04-19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阳城·苏州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新建阳城·苏州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2022年1月19日,我局委托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根据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新建阳城·苏州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书》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项目基本情况

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阳城·苏州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晋城市阳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安阳片区。2020年3月8日在阳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取得了关于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新建阳城·苏州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阳审管审字〔2020〕2号),项目代码为2020-140522-48-02-002431。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新建标准厂房20000平方米;新建道路长3000米、宽30(18)米;新建桥梁2座,其中:长60米、宽30米一座,长80米、宽24米一座;新建给排水、供电、供气、供暖工程及其他配套设施。

项目总占地面积13.44hm2,永久占地12.30hm2,临时占地1.14hm2;项目施工期共动用土石方总量为43.10万m3(包含表土剥离及回覆3.56万m3),其中挖方21.55万m3,填方21.55万m3。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11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工程总投资36168.4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9849.5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44hm2。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达93%,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8,渣土防护率为93%,表土保护率为9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林草覆盖率为24%。

(四)基本同意将水土流失防治区划分为标准化厂建设区防治区、道路工程防治区、桥梁工程防治区。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方法和成果,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5.3744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和进度安排。

四、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项目建设期要全程做好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保持防治工作需要。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具有生产经营许可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到阳城县水务局备案。并主动配合县水务局对项目的水土保持进行监督检查。

(六)依法依规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五、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时,须报我局批准。

六、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该项目在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县水务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附:新建阳城·苏州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19日



    附件:1_报告书--新建阳城·苏州智慧产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