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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关于阳城县泓浩陶瓷有限公司 新建干法中试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2-12-23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阳城县泓浩陶瓷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关于申请批复<阳城县泓浩陶瓷有限公司新建干法中试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阳城县泓浩陶瓷有限公司新建干法中试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2022年11月4日我局委托山西诚节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专家对你公司提交的《报告表》进行技术评审,形成《阳城县泓浩陶瓷有限公司新建干法中试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评估报告》,原则同意将你公司《报告表》作为本项目审批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二、该项目位于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安阳村陶瓷工业园区,不涉及新增占地,利用阳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厂房,购置进口全自动远程控制干法制粉设备和新型环保节能窑炉、先进数控温控室等,达到中试生产线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于2022年8月12日取得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8-140598-89-01-6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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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你公司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要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通过的《报告表》及本批复的规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建设过程中施工场地的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防止施工对周围大气、水和声环境造成影响,同时要做好对周围生态环境的保护,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造成的生态影响进行恢复和补偿。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堆场进行全封闭,场内地面硬化,内部设有可覆盖全场的喷雾抑尘装置及移动式雾炮机;废气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冲洗废水进入厂区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座、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陶瓷废品返回磨粉工序重新利用;除尘灰制粉阶段再利用;底泥定期清掏后掺入原料进行回用;废机油、废油桶、废抹布经收集后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

四、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成经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未进行项目建设或者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