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阳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12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9-26 发布机构: 县开发区

白军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处置开发区僵尸企业低效用地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提到的“科学认定,因企施策、合理处置僵尸企业”,开发区安阳园区成立并发展至今,由于市场变化的外因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内因,也出现了长期停产、员工四散的“僵尸企业”如何积极稳妥处置“僵尸企业”,首先要制定实施“僵尸企业”分类处置方案,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困难成因、发展潜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僵尸企业”识别标准,对企业集团内部出现的“僵尸企业”,宜先由集团自己处理,政府不要急于介入;鼓励企业先走破产程序,在司法框架下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然后政府再择机介入,强化市场在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主导作用。

    二、建议提到的“坚持优胜劣汰,严格考核,合理处置低效用地企业”,开发区要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以外部性要求为主的考核机制和标准,包括技术、环保、安全、能效、质量标准等,成为依规淘汰“低效用地企业”的主要手段。让所有企业都平等地遵守这些标准,不达标者坚决退出。

    三、建议提到的“积累经验,创新方式,形成长效处置机制”,“僵尸企业”和“低效用地企业”处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必须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明确部门职责,制定涉及到的环保、土地、金融、财政、科技、就业、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通过强化组织保障,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关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