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2-0015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城县交警队片区、川道街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和项目部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2〕36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14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城县交警队片区、川道街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和项目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14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阳城县交警队片区、川道街片区

改造工程指挥部和项目部的通知

阳政办函〔202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交警队片区、川道街片区改造属县委、县政府2022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是我县实施城市更新的重大举措,是打造“公园城市、精致山城”的重要抓手,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决定成立阳城县交警队片区、川道街片区改造工程指挥部和项目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指挥部

指 挥 长: 王宽红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 李志虎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邢学军 凤城镇党委书记

     李敏杰 县住建局局长

     刘海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赵中怀 县发改局局长

     王向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杨李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李学锋 县审计局局长

成员由住建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审计局、税务局、供电支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凤城派出所以及凤城镇东关社区、南关社区等单位和社区相关负责人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李志虎兼任。

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以及需要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定批复事项的推进。

部门工作职责

县住建局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监督房屋征收与补偿各项政策的落实,切实维护征收双方的合法权益,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的落实和土地的审批;

县发改局负责上级补助资金的争取;

县财政局负责上级补助资金的落实及监督使用,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核及安置用房的预(决)算批复等工作;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项目立项及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县审计局依法履行重大项目审计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项目服务工作。

指挥部要定时召开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解决。

二、成立项目部

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县政府确定阳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为该两个片区改造的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委托凤城镇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为强化项目的推进,县政府明确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由责任单位组建项目部。

1.项目责任单位:凤城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酒晋兵

2.交警队片区征收改造项目部

主 任:杨志军

成 员:毕志锋 张金龙 元 芳

    王 超 卢佩育 陈军会

    及根据工作需要凤城镇派驻的其他工作人员

3.川道街片区征收改造项目部

主 任:齐向军

成 员:毕志锋 张金龙 元 芳

    王 超 卢佩育 陈军会

    及根据工作需要凤城镇派驻的其他工作人员

项目部工作职责

1.负责项目的房屋征收补偿与安置工作。

2.在县政府授权范围内明确回迁安置楼的建设方式等具体事宜;严格履行回迁安置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回迁安置楼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等工作;负责为被征收人办理回迁安置用房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3.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本项目可能到位的专项资金、专项补助资金,及时下拨,专款专用,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

4.依法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做好工程预算和决算的监督与管理,坚决杜绝超概算或者超预算现象发生。

5.财政、发改等单位派驻项目工作人员要主动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如遇人员调整变动,由其岗位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