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2-0016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城大宁金海煤矿项目建设领导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2〕38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0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城大宁金海煤矿项目建设领导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6-2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阳城大宁金海煤矿项目建设

领导组的通知

阳政办函〔2022〕3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山西金海能源有限公司阳城大宁金海煤矿矿区位于我县町店、寺头两个乡镇,矿域面积21.1105平方公里。建设规模为年产300万吨,同步配套洗煤厂、铁路专用线、发电厂等相关项目。

该矿井计划2022年四季度正式开工,建设工期为两年,在寺头乡马寨村(原国营大众机械厂旧址),建设工业广场等功能设施。为确保该项目按期开工建设,促进阳城经济发展,县政府决定实行“领导组+项目建设专班”模式,全力推动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牛 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杨二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张 锋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武龙  县工信局局长

    王向军    县财政局局长

    杨李明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郭军亮    县能源局局长

    杨学毅    县人社局局长

    刘海义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原怀庆    县交通局局长

    李研斌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局长

    廉红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闫建军    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主任

    成 丹    寺头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二强同志兼任。负责推进项目建设,召集领导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重大事项的讨论,并统筹协调领导组决定的各类事宜。

  二、项目建设专班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张 锋(县政府办副主任):协助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工作,负责项目的协调推进。

  李刘军(县工信局党组成员):负责原国营大众机械厂国有资产的清算和国有资产的处置。

  范旭东(县财政局副局长):负责处理项目建设涉及财政方面的问题。

  杨张锋(县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党组成员):牵头做好项目落地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原进步电机公司地面资产评估,同山西金海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地面资产收购协议;会同县人社局解决在册职工的安置问题;督促壶化诺威公司作为原进步电机公司的持股股东依法履行法人责任;协助诺威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场工作。

  马军锋(县人社局副局长): 配合城镇集体工业联社解决原进步电机公司在册职工安置以及社保等遗留问题。

  廉红兵(县公安局副局长):负责维护现场秩序,打击影响项目开工建设的违法犯罪行为。

  张  宏(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负责原国营大众机械厂土地回收,尽快完成土地现状及勘界测量任务,启动该国有土地依法挂牌处置的准备工作。

  郭  斌(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 负责大宁金海煤矿项目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

  刘瑜龙(县交通局总工): 负责新建公路与大宁金海煤矿线路的关系协调。

  潘晓锋(县能源局副局长):负责项目落地之后,推进建设项目的实施和相关手续的协调办理等工作。

  赵君平(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股长):负责项目环保方面的工作指导。

  杨松平(诺威化工公司负责人):主动做好场地清腾、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项目前期具体工作。

  王新龙(大宁金海项目部负责人):快速推进项目建设,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陈继亮(析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负责项目建设中的法律咨询。

  成  丹(寺头乡乡长):根据项目领导组的安排,配合各职能部门全面完成项目开工、建设相关事宜,积极做好属地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完成清厂、撤离等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服务和良好的建设环境。

  各专班成员要紧紧围绕项目前期、落地、施工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服务,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坚持跟踪问效,相互配合做好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工作,保证9月份顺利开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