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2-00351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全面提升“获得电力” 服务水平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22〕89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8日 |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城县全面提升“获得电力”
服务水平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发〔2022〕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现将《阳城县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高供电可靠性,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用电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坚持以客户和市场为中心,聚焦客户在办电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以客户“获得电力”为重点,力争实现环节少、时间短、造价低、服务优的办电服务新模式,营造良好电力营商环境,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用电需要。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电价政策。居民、农业、趸售销售电价和电度输配电价、容(需)量用电价格严格按照《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山西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0〕553号)执行,代理购电电价每月按照上月27号公布电价标准执行,市场化用户电价按照与售电公司签订协议价进行执行。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优惠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优惠电价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2〕257号)落实,平段电价统一按减低3分钱/千瓦时执行,分时电价标准相应调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实施专项行动。压减用电报装环节,依托“网上国网”手机APP网上办电服务平台,引导客户网上办电,减少客户往返次数,高压客户由原来的5个环节压减为4个环节;低压居民客户压减为2个环节。高压、低压非居民和居民客户公司用电报装各环节(不包括外部施工)合计办理时间不超过30、15和3个工作日,客户平均接电成本明显下降,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三)优化服务环境。充分发挥供电公司服务客户“前沿阵地”的窗口作用,在全县建立服务网格、电管家微信群,与客户无缝对接,切实提升用电客户“获得感”。通过微信群实现就近响应,提高抢修速度,让供电服务微信群真正成为与老百姓沟通、交流、咨询、报修的“电管家”。充分发挥网格服务效能,实行台区经理制,打造政企客户经理团队,畅通信息发布与客户诉求反馈渠道,将“服务最后一公里”变成“服务零距离”。
(四)创新工作方法。鼓励实行“项目经理+客户经理”双经理负责制,推广用电报装全流程线上办理,实现“业务线上办理,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提升用户办电体验。开展各类走访活动,定期对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大园区重要客户、各旅游景区、各种政治文化活动场所、贫困户进行走访,了解各类用户的用电需求,提供差异化服务,宣传供电服务形象。
三、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涉电服务意识,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为持续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能源局:负责“获得电力”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压减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推进电力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标准化。
行政审批局: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时限,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办理效率。在电网项目取得立项文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条件下,尽快办理电网项目建设规划许可,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后,同步将审批信息推送至县政务中心供电窗口。
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级电价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提高电费透明度。
自然资源局:简化涉电用电审批手续,压减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加快规划变电站、开闭所、环网柜用地审批,为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提供土地资源保障,服务广大用电客户。项目用地经省政府批准且要件齐全的情况下,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流程。
住建局:依法加强县城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合理预留城网中各级电压变电站、开关站、电力线路等供电设施的位置和用地。县城主、次干道均应留有电缆敷设的位置或留有电缆隧道位置。应根据道路网规划与道路走向相结合,保证地下电缆线路与其他市政公用工程各线间的安全距离,同时电缆通道的宽度和深度应满足电网发展需求。办理市政掘路许可,需要掘路的电力接入工程,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前期勘查结果和设计图纸,在5个工作日内批准掘路许可。对于无需开挖破土的电力接入工程,免于掘路许可。
交通局:办理除县城道路以外的掘路许可,需要掘路的电力接入工程,交通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前期勘查结果和设计图纸,在5个工作日内批准掘路许可。
公安局:办理占路意见书,涉及占路施工的电力接入工程,公安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前期勘查结果和设计图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确认工作,出具占路意见书。对破坏电力设施行为依法打击处理。
林业局:涉及除县城范围以外的绿化挖掘或迁移的电力接入工程,林业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前期勘查结果和设计图纸,在5个工作日内批准绿化挖掘或迁移许可。
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涉及县城范围绿化挖掘或迁移的电力接入工程,园林绿化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前期勘查结果和设计图纸,按照县行政审批局对绿化挖掘或迁移事项的许可,配合绿化挖掘或迁移。
供电公司:创新用电报装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控,创新技术手段和管理模式,细化业扩报装流程,精简报装申请资料,实现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限时办理。优化线上用电报装服务。持续优化用电报装线上服务功能,大力推广“网上国网”APP,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优化接入电网方式。按照安全、经济和实用的原则确定供电方案,并结合当地电网承载能力,优先使用现有公用线路供电,实行就近就便接入电网。规范用电报装收费。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相关规定,降低用户接电成本。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在办理用电报装业务过程中同步向用户进行宣传,充分运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供电企业客户端、营业厅等途径加强对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措施和成效的宣传解读,为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基层协同能力,做好农村用电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电网企业解决目标实现过程中的“百姓”问题和困难。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县能源局负责“获得电力”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要牵头建立健全“获得电力”工作协调机制,做到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二)积极主动作为。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专项工作方案,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主动作为、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好用电报装工作中存在的困点难点等问题,不断提高报装效率。同时,要将工作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报送县能源局。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专项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开展职责内相应的工作。
(三)做好总结推广。县能源局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供电公司定期分析梳理“获得电力”改革发展新举措,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以点带面,全面推广,促进互学互鉴,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全县办电和用电服务流程畅通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