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3-0026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3〕30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5月15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阳政办函〔2023〕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单位:

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牛  琛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李  琳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县安委会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统计、应急管理、开发区、金融、招商引资、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廉政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统计局、安委办、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金融)、开发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中心、项目推进中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局。

联系:人武部、直工委、县委巡察办、县委老干部局、县委党校、县委党史研究室、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税务局、总工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阳城管理部、人行阳城支行、晋城银保监分局阳城监管组、工行阳城支行、农行阳城支行、建行阳城支行、中行阳城支行、交通银行阳城支行、邮储银行阳城支行、农发行阳城支行、山西银行阳城支行、阳城农商银行、中保财险阳城县支公司、中保寿险阳城县支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原红海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农林文旅康、民政、交通、公路、治超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廉政工作。

分管: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业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乡村振兴中心、畜牧中心、蚕桑服务中心、农业机械发展中心、禾木农林投资有限公司、水投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气象局、公路段、阳城火车站、长途汽车站。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田  苗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文化、旅游、文物、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廉政工作。

分管:文化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融媒体中心、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工商联、宗教局、文联、侨联、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二强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国有资产管理、国企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融合、能源、科技、商务、人社、行政审批、民营经济、供销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廉政工作。

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工业总会、商业资产服务中心、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物资产业服务中心、阳泰集团、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协助李琳同志分管应急安全、煤矿安全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联系:科协、供电支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阳城有限公司、邮政分公司、中国移动阳城县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城县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城县分公司、石油公司、烟草公司、丝绸公司。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梁  凯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润城镇党委书记:负责市场监管方面的工作,做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廉政工作。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新峰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维稳、信访、道路交通安全、城乡治理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廉政工作。

主管:公安局。

分管:司法局、信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城乡治理)。

联系:法院、检察院、武警阳城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宽红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规划管理、园林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廉政工作。

分管: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力丰副县长:负责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医疗保障、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廉政工作。

分管:教育局、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医药)、医疗集团、红十字会。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妇联、团县委。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杨  浩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协助县长处理县政府日常事务,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做好办公室工作和廉政工作。

联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档案馆。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加强工作衔接,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县政府领导实行工作相互补位制度,李琳同志与杨二强同志相互配合,原红海同志与梁凯同志相互配合,田苗同志与王力丰同志相互配合,武新峰同志与王宽红同志相互配合。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