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3-0066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新时代阳城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3〕89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新时代阳城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3-11-2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动新时代阳城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

实 施 意 见


阳政办发〔2023〕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增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敬畏之心、珍爱之心、责任之心,加快推动新时代阳城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推动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深层次挖掘和展示阳城悠久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及文化内涵,深入推进全县古堡、古民居、古庙宇、红色革命等文物的保护利用工作,为加快推动阳城高质量发展集聚历史文化力量。

二、总体目标

聚焦考古、古建筑、博物馆三大领域,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建设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为牵引,坚持依法保护,强化项目带动,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促进阳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性文化需求。到2035年,全县文物依法保护水平显著提升,支撑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文物人才队伍体系、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文物价值传播体系、文物事业政策制度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保护、研究、展示、利用、管理、服务 “六位一体”工作格局全面形成,文物工作在推动阳城文旅康养样板城市建设、全方位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三、保护第一

(一)加大文物抢救保护力度。统筹推进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全面开展不可移动文物日常保养维护,实施国宝级文物保护重大专项、元代及元以前早期木结构古建筑覆盖性抢救工程、政府一般债券支持低级别文物保护专项工程、文物数字化保护专项工程。力争到“十四五”末,国、省保单位无重大险情,元代及元以前早期木结构古建筑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100%,市县保单位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70%,一般不可移动文物重大险情排除率达到50%,受灾文物安全隐患全部排除,保存状况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

(二)推进革命文物保护。系统开展红色资源调查和认定工作,摸清红色资源底数,保护好国保、省保、市保中的革命文物。深入挖掘革命文物内涵,策划推出一批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充分发挥革命文物教育基地引导功能,积极开展青少年国情及红色教育活动,将革命文物渗透的文化内涵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县教育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统筹城乡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利用,推动文物保护利用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协调发展。严禁大拆大建、拆真建假,妥善保护文物周边环境的真实性和历史风貌完整性。结合乡村振兴,统筹做好采空区、空心村文物的抢救保护。[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管理

(一)完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按照《晋城市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工作方案》,持续完善文物保护利用制度设计和改革规划。定期召开全县文物工作会议,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全面提升文物保护责任意识。充分利用文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职能部门协同,合力研究、解决文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县、乡、村三级政府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文物建筑安保系统规划,健全文物安全制度标准,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建设,以省保、市保为监测监管重点对象,建设文物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力争全部纳入“雪亮工程”,实现文物保护单位远程监管。完善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持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保持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安全工作,实现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全覆盖。推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改造,提升文物建筑本体消防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全面落实“考古前置”。严格实施《山西省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管理规定》《晋城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持续优化基本建设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工作流程,主动服务县域经济发展项目建设。落实好《山西省地下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确保全县地下文物安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

五、挖掘价值

(一)创新文化价值传播。系统梳理全县传统文化资源,挖掘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提高文物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水平。配合开展好《山西文物大系》的编撰工作,完成《阳城金石录》的调查、资料收集和编撰出版工作。[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

(二)深度参与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总结“析城山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址”考古调查发掘经验,为探索中华文明起源、坚定文化自信作出阳城贡献。[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财政局]

六、活化利用

(一)优化博物馆布局。规划建设提升一批反映阳城文物特色、阳城文化的专题博物馆。鼓励各乡(镇)围绕古堡、古民居、晋商文化、商汤文化、红色文化、古八景等地域特色,鼓励支持社会公众捐赠文物,充分挖掘辖区内文化资源,充分发挥特色博物馆的教育功能,提升博物馆公共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创新活化利用方式。创建省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立足我县文物资源优势,推进各类博物馆建设。加大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力度。推出文物体验、研学休闲路线,健全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机制,支持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品牌。建立文物保护利用协作机制,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相结合,形成保护利用的集聚效应。[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关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积极鼓励社会参与。推广实施“文明守望工程”,推进文物认领认养、文物保护志愿者、文物义务巡查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实践,构建起多渠道基层文物保护看护机制。继续实施涉旅文物“两权分离”,推进保护单位厘清主体权责,积极引入社会力量依法依规参与涉旅文物保护单位的开发利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加强保障

(一)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与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省古建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科研工作站和科技创新联席机制。充分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启动文物资源数字化统计,推动建设全县文物大数据库。促进文物与教育、旅游等领域的跨界融合。[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二)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实施办法、省委编办出台的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实施方案,开展全县新增编制人员招聘及引进工作。同时,加强可塑性人才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逐步建立阳城县文博专业队伍。[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

(三)完善责任体系。县文旅局要及时向县政府进行汇报,推动履行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要把文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文物保护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委、县委决策部署,着力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落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督促各乡(镇)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好行政村和文保员作用,做好文物的日常看护等工作。[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县考核办、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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