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2024-0005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业燃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4〕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餐饮业燃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30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全县餐饮业燃气安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餐饮业燃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聚焦近年来餐饮业燃气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推动落实地方属地责任、餐饮业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提高餐饮业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针对餐饮业燃气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情况,在全县餐饮业开展一轮燃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餐饮单位燃气安全,对所有餐饮经营单位的燃气多种形态全面整治,同时对餐饮经营单位用气环境安全和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餐饮业燃气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和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扣紧餐饮业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链条。通过部门协同、联动,摸索出一套符合我县实际的餐饮业燃气安全管理具体办法和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各层次、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从而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餐饮业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餐饮业安全事故,为我县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三、工作安排

全县餐饮业燃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整治工作自4月26日起至6月30日结束。

(一)县级联合检查。由县科技局牵头,组织县住建、消防、市场监管、乡(镇)、燃气经营企业等部门,成立4个联合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分别安排熟悉业务的同志作为成员,并结合实际聘请专家参与检查。各检查组要按照全链条整治的要求,聚焦“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摸底和联合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餐饮业燃气安全问题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集中进行执法处理,确保整改成效。通过检查,切实摸清本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用气、用火方式,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做到心中有数;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安排专人盯守、停止营业、落实整改;同时,要运用网格化管理办法,督促各乡(镇)、社区,开展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安全宣传和日常监管工作,组织进行安全风险提醒、隐患排查、问题整改等工作。

(二)形成长效机制。联合检查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检查情况,全面总结隐患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深层次问题根源,形成检查情况总结和分析报告。通过总结、分析、研判,深入分析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积极推动互学互鉴,针对性补齐工作短板,健全完善餐饮业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信息共享、问题移送、督促整改”等长效机制。

四、任务分工

1.科技局要履行餐饮业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指导餐饮企业落实消防、燃气安全管理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本次联合检查。

2.消防部门要对餐饮经营单位消防设施设备及疏散通道等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

3.住建部门要对餐饮经营单位燃气使用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用气单位严格落实燃气经营各项安全制度。负责督促供气企业分乡镇于4月底前提供本次联合检查餐饮燃气用户名单。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管道燃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未开展入户检查或随瓶安检、未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未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安全检查的情况及存在违规供气行为等问题,对发现的违规供气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加大“黑气”及餐饮场所使用“黑气瓶”等执法查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夯实餐饮业供气安全基础。

4.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使用的液化气瓶、燃气器具等的质量监督检查,对液化气瓶、燃气器具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不符合质量标准和规范的气瓶和燃气器具等流入餐饮市场;检查餐饮企业在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符合计量器具使用相关要求,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5.应急管理部门要对工业燃料生产企业将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料等产品非法售卖到餐饮企业的,依法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等依法进行处罚。

6.各乡(镇)要统筹乡(镇)安全管理力量,组建餐饮业安全管理队伍,开展日常管理;在燃气经营企业提供的餐饮燃气用户名单基础上,对属地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新一轮的全面摸底建档,会同检查组到各餐饮企业督导检查。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压紧压实网格员餐饮业安全管理责任;协助监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餐饮经营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科技局局长为副组长,县住建、消防、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餐饮燃气安全工作领导组,统筹推进餐饮业燃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整治工作,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科技局,负责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选派责任心强、懂业务的工作人员,积极带队组织和参与联合检查,发挥部门专业技术优势,扎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做好本次餐饮业燃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检查,打击违法行为。县科技局充分发挥领导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强化部门联动,开展会商研判,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检查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由监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上限处罚,切实通过检查发现整改一批问题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组织媒体记者积极报道全县餐饮业燃气安全联合检查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行为和单位形成有力震慑;通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渠道,宣传餐饮业燃气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广大餐饮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能力;发布各相关部门举报投诉方式,发动公众举报餐饮业燃气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氛围。

(四)适时督促推动,做好信息报送。县政府办督查室将组织开展对本活动的督查,切实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各监管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负责监督整改,乡(镇)负责协助督促整改,每周五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附件2、附件3;并于联合检查集中整治结束后一周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张红蒲    卫钰培

联系电话:0356-4225323

电子邮箱:ycxswj@126.com


    附件:1.餐饮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分组安排

          2.餐饮业燃气安全检查表

          3.XX乡(镇)使用燃气餐饮单位情况摸底表

          4.餐饮业燃气安全联合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部分公开)



附件2.餐饮业燃气安全检查表

附件3.XX 乡(镇)使用燃气餐饮单位情况摸底表

附件4.餐饮业燃气安全联合检查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咨询电话:0356-422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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