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4-0019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峰引水覆盖区关井压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4〕30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13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峰引水覆盖区关井压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5-13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张峰引水覆盖区关井压采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峰引水覆盖区关井压采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山西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做好我县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切实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我县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张峰引水覆盖区的地下水井实施全面关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紧紧围绕全县高质量发展水需求,坚持“优先选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地下水”,以“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应关尽关、合理保留,保证供水、分类实施,由近及远、持续推进”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关井压采工作,保护和涵养地下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有序关停张峰引水覆盖区域内的地下水井,坚决取缔违规取水行为,进一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取水秩序,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取水户依法取水、节约用水的观念和意识,优化调整我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推动我县地下水位止降回升,提高水资源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能力。

三、关停原则及范围

(一)关停原则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应关尽关、合理保留,保证供水、分类实施,由近及远、持续推进”的工作原则。

(二)关停范围

坚持张峰引水覆盖到哪里,地下水井关停到哪里。目前,张峰引水覆盖区主要涉及凤城、西河等乡(镇),具体包括:岳庄村、坡底村、下川村、小窑头社区、老窑头社区、荪庄社区、坪头社区、南关社区、东关社区、西关社区、水村社区、鸣凤社区、下芹社区、古城社区、上芹村、凤西村、山头村、卧庄村、会庆村、酒庄村、中李丘村、赵庄村、孙沟村、上李丘村、峪则村、王曲村、西沟村、郭河村、阳邑村、中寨村、陕庄村、庄头村、北任村、崔窊村等。

四、关停方法与步骤

(一)宣传动员。组织召开关井压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对关井压采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加强宣传教育,通过阳城电视台、阳城融媒、阳城政务网等媒体、平台宣传发布张峰引水覆盖区水井关井压采通告,公布关停范围,广泛宣传关井压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关停水井。因涉及范围广、关井任务重,关井行动以村、社区、部门为实施主体,按照规定时间关停封闭所辖区域内地下水井。为避免因封填水井对地下水源造成污染,本次关停地下水井专项行动主要采取只封不填的措施,对关停水井切断电源、撤离抽水设施,封闭水源井。

(三)分类实施。关井压采工作要根据张峰引水覆盖、管网对接情况分类实施:对已经实现张峰引水覆盖、自来水管网对接的水源井,管网暂未覆盖无证非居民生活用水水源井(见附件一第一批),2024年6月底前完成关停任务;对张峰引水供水管网尚未覆盖的南关、老窑头、坪头等社区水源井(见附件一第二批),县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要在7月底前完成管网对接,水源对接后相关社区需在7日内关停水源井;对张峰引水供水管网尚未覆盖的西河乡西沟、郭河、阳邑、中寨、陕庄、庄头等村水源井(见附件一第二批),后续根据管网覆盖情况有序推进关井压采工作。对确需保留的园林绿化、河道生态、农业灌溉以及无法覆盖到的自然庄人畜饮用水等相关水井,相关村(社区)需经乡(镇)同意后,在专项行动开始7日内向关井压采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提交申请,经核实、批准后予以保留。拟保留且未办理取水许可的,需在批准保留30日内到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取水许可。

(四)联合验收。已办理取水许可的关停水井,相关村(社区)需在关停15日内到行政审批部门注销取水许可。相关村(社区)或单位关停水井后,向关井压采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由领导组办公室会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对水井关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并编号登记。所有关停地下水井,编号登记后,由县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日常巡查;应急用水时,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县水务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临时启用。

五、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关井压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张峰引水覆盖区关井压采专项行动领导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牛 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原红海  县委常委、副县长

    王宽红  副县长

成 员:赵伟亮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向军  县财政局局长

    刘林宏  县水务局局长

    杨李明  县住建局局长

    王郁冰  县司法局局长

    孙安中  县税务局局长

    段晋阳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欢社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于建龙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酒晋兵  凤城镇镇长

    李 飞  西河乡乡长

    陈 锋  市政集团董事长

    康 伟  国网阳城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岳屹松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负责关井压采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各成员单位在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关井压采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县公安局负责对阻挠或暴力对抗关井行动的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行政执法行为的法律监督;

县财政局负责专项行动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细化关井压采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关井行动;

县住建局负责配合做好县城区所辖水井的关井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对涉及的有关问题依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县税务局负责足额征收水资源税;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关停水井的注销、拟保留水井的取水许可办理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播报、刊登关井压采专项行动方案,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县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供水管网接入工作,先保证供水再进行封井;

县供电公司负责关停水井的电力切断工作;

凤城、西河及所辖社区、村负责实施本区域水井的关停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关井压采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和“四水四定”治水思路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具体行动,更是保障我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关井压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迅速行动、精准施策,确保关井压采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善机制,加强协作。本次关井压采专项行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领导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调度,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联合执法、定期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各相关乡(镇)、部门要强化协作、积极配合,抽调精干力量,聚焦工作任务,层层抓好落实,共同推动我县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深入开展。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参与本次专项行动的各相关乡(镇)和部门要联合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突出宣传关井压采专项行动,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参与、监督本次关井压采专项行动,并有针对性地重点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的认识,营造全社会依法取水、依法管水、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四)严守纪律,依法推进。本次关井压采专项行动在县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拒不执行关停决定的行政村、单位及用水户,由供电部门切断水源井电源设施,同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暴力抗法、阻碍公务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参与专项行动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纪律,遵守有关规定,对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1.张峰引水覆盖区关井压采专项行动水源井关停明细表

2.张峰引水覆盖区关井压采专项行动水源井关停验收表

3.张峰引水覆盖区关井压采专项行动保留水源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