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4-0027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函〔2024〕22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6月11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11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根据《阳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3年晋城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评估督查情况的通报》(阳县竞争联办〔2024〕1号)、《阳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3年阳城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第三方评估督查情况的通报》(阳县竞争联办〔2024〕2号)反馈问题,经逐一核实、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定修订的文件:

(一)《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阳政办发〔2023〕28号):

1.修改第五章第一节第五点小杂粮产业发展一段为“加强阳城小杂粮示范基地建设,在河北镇(驾岭)建立良种选育试验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创新“1(红苗谷)+N(其他品种)”的种植模式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通过实行“订单农业”“基地农业”等有效形式,以“红苗谷”产业为示范,逐步引导阳城小杂粮生产向优质、高效、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方向发展。建立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提高农业技术服务能力,为优质杂粮品种改良、新技术引进推广、高产栽培提供技术保障。提高龙头企业精深加工能力,建成小杂粮深加工生产线、精选包装生产流水线。支持龙头企业创建品牌产品,创新研发多种类型的杂粮食品、产品。加大小杂粮产品销售力度,建立以省内市场为重点,覆盖上海、广州、北京等城市的销售网络。”

2.修改第五章第一节第六点畜牧产业发展第二段为“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规模化养殖生产体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策扶持、科学引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推进养殖小区建设,促进散养户向养殖小区集中,逐步降低散养户比重,转变传统的养殖方式。同时积极探索养殖小区发展的运行机制,逐步实行公司化运作,推进畜禽养殖的专业化、规模化和生态化进程。鼓励支持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采取联盟、股份合作、投资等多种形式,发展规模养殖,建立优质货源基地。以芹池、町店、东冶、河北为重点发展生猪养殖园区生产基地,以白桑、凤城为重点发展蛋鸡生产基地,以次营为重点发展肉牛生产基地。加强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促进“运猪”向“运肉”转变,实现“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拉长畜牧产业链条,提升畜牧养殖效益。”

3.修改第五章第一节第六点畜牧产业发展第三段“加强龙头企业建设。加快阳城60万头生猪养殖一体化项目、百万蛋鸡项目、肉牛养殖项目建设,在相关生猪、蛋鸡、肉牛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扭转我县原有的规模小且分散的局面,使我县的畜牧业生产规模化、产品精细化、经营品牌化、企业集团化、效益显著化。积极开发分割肉、冷鲜肉、小包装及快餐食品,实现肉类加工现代化。”

4.修改第五章第一节第七点林业发展第二段为“着力发展生态旅游产业,依托皇城相府、蟒河、析城山地质公园,开发建设集度假、游憩、康养等系列的生态旅游,逐步形成生态旅游产业链条,“十四五”期间,建设一批全国森林康养试点建设乡镇、森林康养试点建设单位和全国森林康养人家,努力创建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做好林下经济开发与利用,积极开展森林种植及加工业,主要抓好木本粮油、森林药材、森林食品等基地建设,努力发展森林养殖,重点养育森林猪、森林鸡、鹿、蜂等特色品种,林下放养畜禽,重点培育森林采集及加工业,着重搞好山野果、食用菌、山野菜开发以及森林泉水、森林氧吧等小型产业,促进林下资源形成产业链条,提高经济效益,“十四五”期间发展林下种植8000亩,放养畜禽4万只。加强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提高产量和效益。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救灾体系建设。”

(二)《阳城县培育蚕桑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和发展规划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28号):

将“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完善跨境产业链和物流体系,与阿里巴巴国际站、亚马逊、速卖通等第三方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为企业提供最优惠扶持政策,提供最优的好创业、易创业的电子商务项目,对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实现保姆式帮扶、零成本创业。”内容修改为“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创业培训(孵化)基地,完善跨境产业链和物流体系,与第三方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为企业提供最优惠扶持政策,提供最优的好创业、易创业的电子商务项目,对入驻的电子商务企业实现保姆式帮扶、零成本创业。”

(三)《阳城县寺头蚕桑乡村e镇资金奖励办法(试行)》(阳政办发〔2023〕18号):

将“在蚕桑乡村e镇所在乡范围内依法注册,从事与蚕桑乡村e镇相关产业、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及跨境电商企业。”修改为“在蚕桑乡村e镇所在乡范围内依法经营,从事与蚕桑乡村e镇相关产业、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网货供应商、各类网店及跨境电商企业。”

(四)《关于印发阳城县“十四五”转型发展规划等8个专项规划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100号):

1.《阳城县“10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将“引导唐久、金虎连锁便利店企业进社区,鼓励山茱萸、桑葚农产品经营企业组织建立连锁化、公司化经营的生鲜便利店。培育20个品牌连锁便利店(惠康便利店、万家鸿福超市店等),发展永辉超市、美特好超市等品牌连锁企业向阳城市场延伸。”修改为:“引导连锁便利店企业进社区,鼓励山茱萸、桑葚农产品经营企业组织建立连锁化、公司化经营的生鲜便利店。培育20个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全国知名品牌连锁企业向阳城市场延伸。”

将“依托征弘食品、冠宇食品等龙头企业,以休闲食品为重点,大力开发新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修改为:“依托食品企业,以休闲食品为重点,大力开发新产品,不断丰富产品种类,优化产品结构。”

将“支持万民药房、一笑堂药房等品牌连锁药店进社区,并视情延长营业时间,有条件的可24小时营业。”修改为:“支持药店进社区,并视情延长营业时间,有条件的可24小时营业。”

将“探索引进锦江之星、汉庭酒店、速8酒店、格林豪泰等国内外知名连锁品牌酒店。”修改为:“探索引进国内外知名连锁品牌酒店。”

将“探索建立淘宝、京东等平台的“阳城馆”,深化阳城特色品牌网上推介的内涵和外延……发挥社区团购重要作用,鼓励美团优选、多多买菜、橙心优选等社区团购业务入驻阳城”修改为:“探索建立知名电商平台的“阳城馆”,深化阳城特色品牌网上推介的内涵和外延……发挥社区团购重要作用,鼓励知名团购平台或企业团购业务入驻阳城。”

2.《阳城县“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第一章第一节,将规划中“以乐村淘、优煤易购、太行能源等为龙头物流企业在阳城规模逐步稳固,实现全县 300 多个村村村通物流快递。”修改为:“实现全县 300 多个村村村通物流快递。”

3.《阳城县“十四五”转型发展规划》将规划中“依托山西一把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环保科技型企业,打造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修改为“依托环保科技型企业,打造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链。”

将规划中“建设全国畜牧大县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示范县,以温氏公司为龙头,建设80万头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以“阳羊洋”智慧牧业产业园区项目为牵引,建设50万只肉羊全产业链生产加工基地;以诚锋牧业等龙头企业为带动,建设600万只蛋鸡养殖基地。全力支持相府蜜酒、征弘食品、源源醋业等本地龙头食品加工业加快发展。”修改为“建设全国畜牧大县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示范县,推动80万头标准化生猪养殖基地、50万只肉羊全产业链生产加工基地、600万只蛋鸡养殖基地建设,全力支持食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五)《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64号):

将“第四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方式及标准(六)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设立依据:阳政办发〔2022〕31号《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进档奖励;对产业链“链主”企业每提高5个百分点本地配套率的,在省、市奖励基础上,按照配套率增幅相应采购额的1%给予补助,最高不超200万元。”修改为“第四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方式及标准(六)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设立依据:阳政办发〔2022〕31号《印发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3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进档奖励。”

(六)《关于印发阳城县创建畜牧大县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阳政发〔2022〕20号):

将“持续推进阳城温氏60万头生猪产业一体化项目全面达产达效,促进家庭农场满负荷运行。完成晋龙诚锋牧业百万蛋鸡场后续工程建设,实现达产达效。发展优质高产大田玉米,推动温氏饲料厂就地收储加工转化。升级改造远康食品公司凤城肉联厂,创建标准化屠宰企业。盘活华强肉业屠宰场。支持温氏集团规划建设大型跨区域屠宰冷链物流体系,促进“运活畜”向“运产品”转变。”修改为:“持续推进阳城60万头生猪产业一体化项目全面达产达效,促进家庭农场满负荷运行。完成阳城白桑百万蛋鸡场后续工程建设,实现达产达效。发展优质高产大田玉米,推动当地饲料厂就地收储加工转化。盘活当地肉牛、肉羊、屠宰场。推动升级改造生猪屠宰场,创建标准化屠宰企业。支持规划建设大型跨区域屠宰冷链物流体系,促进“运活畜”向“运产品”转变。”

以上文件修改后继续有效。

二、决定废止的文件:

2022年6月10日印发的《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阳城县县级数字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22〕46号)文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0356-4239526

PDF文档: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和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有关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