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4-0036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24〕62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09月03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阳城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指导和规范我县城市防汛工作,提升城市内涝防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晋城市城市防汛工作方案》,结合阳城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有序高效的指挥协调机制,坚持以防为主与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军民联防、公众参与,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因强降雨引发城市内涝、市政基础设施出现隐患、险情和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以及城市内涝的防范应对。
三、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阳城县城市防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 组长由分管住建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协助工作的科级干部、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局长及凤城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科学技术局、县能源局、县人民武装部、武警阳城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国投公司、县市政公用集团、县城建集团、国网阳城供电公司、中国石化阳城石油分公司、中国移动阳城分公司、中国联通阳城分公司、中国电信阳城分公司等分管负责同志担任。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专班在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全县城市防汛工作,根据城市防汛工作需要,及时组织会商研判,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阳城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辖区或本行业的应急预案,扣紧防抗救责任链条,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全力抢险救灾。
四、职责分工
县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按照专班要求和部门申请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县委网信办:加强重大洪涝灾害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协助做好会商研判、舆论引导和调控管控工作,配合公安机关管控重大灾害的网络谣言。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组织协调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以及破坏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水旱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属地政府组织群众从危险区域安全撤离或转移。
县应急管理局:协调、指导城市防汛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领导组织重大城市内涝灾害处置工作;协调衔接驻阳武警部队、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及多种应急资源参加城市内涝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发布,组织指导遭受城市内涝灾害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依法统一发布灾情信息;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政公用集团、城建集团:负责在建工程各施工工地的汛期安全,督促制定切实可行的雨季施工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并合理安排汛期施工进度;指导小区物业落实防汛应急措施,及时处置各种险情,确保房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适时组织城市道路雨水收水井及排水管网的疏挖工作,确保排水设施正常使用。
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城市及周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及时向防汛工作专班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为城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县水务局:负责水工程调度、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为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提供技术支撑;汛期加强对水工程管理单位指导,按照规定对水工程进行巡查,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抢护措施;负责督促对城区外影响城区防汛排涝的出水口、河道进行疏挖清障,负责所管理的河道水系湖泊及调蓄设施的雨前降坝,保证河道排水畅通;负责河库预警监测预报、洪水测报等工作并及时发布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建成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防汛安全工作,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交通的正常运行;督促指导公路管理部门设置公路易积水地带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指导涉水公路、桥涵等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做好安全度汛监管工作;协调公路建设部门清除施工时形成的河道障碍;协调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运力征用;协调防汛人员、抢险物资、设备运输车辆优先通行。
县发展和改革局: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灾害应急资金;做好县级城市防汛救灾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落实专班或县应急局下达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受灾群众生活用粮和抢险救灾物资的调出;负责城市防汛设施建设和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做好隐患排查及处置。
县财政局:负责协调城市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监督检查县属国有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在抢险救灾紧急状态下所需重要短缺物资的生产组织工作。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组织开展城市内涝区域伤病员医疗救治工作;承担卫生防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加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汛期管理。
县教育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工作;及时对学校发出汛情预警信息,负责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汛期管理。
县民政局:做好城市内涝灾害的社会救助工作;负责民政服务机构的汛期防范。
县文化和旅游局:做好城市旅游景区防汛应对工作;根据汛情和防汛工作专班指令,做好城市旅游景区开放与关闭工作;发生险情时,组织、指导、监督旅游景区人员撤离和疏散,参与旅游景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加强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汛期管理。
县科学技术局: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测,对异常波动进行预测预警,配合发改局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商业场所,特别是大型地下商业场所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加强科技类培训机构汛期管理。
县能源局:负责城市防汛用电指标的调配供应工作。
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县国投公司:负责所管理的各类综合性公园、广场及承担的园林绿化等工程项目的防汛工作。
县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城市内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属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武警阳城中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参加城市内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属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参加城市内涝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国网阳城供电公司:负责汛期供电安全,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工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
中国石化阳城石油公司:负责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燃料存储、调运和供应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中国联通阳城分公司、中国移动阳城分公司、 中国电信阳城分公司:负责汛期通信管线安全,保障市民生产生活通信畅通;遇重大灾情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通信保障;做好重大汛情及预警信息的发布。
凤城镇政府: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汛期前负责检查辖区道路桥梁设施,对道路积水区域进行管控和处置;对辖区明沟及管理的雨水收水井进行疏挖,及时清理收水井篦上的枝叶等阻水物;对拆迁工地采取安全的围挡措施;加强社区防汛工作,督促辖区内单位、小区完成内部排水管网和收水井的疏挖;加强辖区积水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整改辖区各种商业设施、杆牌箱亭、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城等地下设施的防汛措施开展检查及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底线思维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气候的极端性和不确定性,强化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深刻汲取郑州“7·20”、北京“7·21”、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等灾害教训,密切关注汛情动态,坚决克服“想不到”“北方雨不会大”“极端降雨不会年年有”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防大汛”的准备,真正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二)强化工作落实,做好防汛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落实好应对极端暴雨的应急措施,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完善停运和转移避险等应急处置,全面落实防汛措施。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
(三)强化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时处置汇总、上报相关信息。要切实明确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个人,消除责任盲区和监管空白。要加强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如遇突发灾情涝情,要及时制定有效措施;调动力量积极应对,确保快速响应、有效处置,严防城市内涝造成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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