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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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4-00375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4〕6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9-06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阳城县民政局:

    《阳城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

殡葬服务是面向社会的特殊公共服务,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县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大力推进火化制度,革除丧葬陋俗,有效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定价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山西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

(三)《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3〕266号)。

二、定价原则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在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核定。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既考虑殡葬服务单位的利益,也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既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又能弥补殡葬运行成本,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三、定价范围

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

(一)基本服务。主要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

(二)延伸服务。与基本服务密切相关的守灵和吊唁设施设备租赁等延伸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三)其他殡葬延伸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县殡仪馆按照公开、诚实信用和不高于市场同类水平的原则自主确定。

四、收费标准

(一)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1.火化费(含整理收装服务)

拣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600元/具(干骨及14周岁及以下减半)。

2.遗体接运费(含消毒)

遗体接运收费标准为300元/具(往返50公里含50公里),往返距离超过5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县域范围内最高收费400元。

抬尸费100元/具,不参与抬尸的不得收费。

遗体接运专用纸棺或尸袋费按采购成本收取,不使用不收取。

3.遗体存放费(冷藏)

遗体存放(冷藏)收费标准:普通冷藏50元/具·天,单体低温棺冷藏80元/具·天。按自然天计算,存放时间不足12小时的减半收费,超过12小时的按全天收费。

4.骨灰寄存费

骨灰寄存收费标准为:单盒1层、9层、10层40元/盒·年,2层、8层60元/盒·年,3层、7层80元/盒·年,4-6层100元/盒·年。双盒1层、9层、10层80元/盒·年,2层、8层120元/盒·年,3层、7层160元/盒·年,4-6层200元/盒·年。

(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

1.吊唁设施设备租赁费:大厅(365㎡)1200元/场、中厅(161㎡)600元/场、小厅(128㎡)400元/场。设施设备:休息室、卫生间、LED显示屏、音响、司仪台、贡桌、花圈(绢花)、贡品盘、跪垫、电子香炉、水晶棺、电子挽联和人像显示屏。以上标准为最高标准,可结合实际下浮。

 2. 守灵室设施设备租赁费为100元/天。设施设备有水晶冷藏棺、专用推车、供桌、跪垫、沙发椅、茶几、床、床头柜。此标准为最高标准,可结合实际下浮。

五、标准执行期限

本次制定的殡葬服务基本收费标准和延伸服务收费标准,试运行期限为二年。

六、其他规定和说明

(一)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票据,收费收入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收入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税后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主要用于殡葬事业发展。

(二)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体系。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三)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等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四)实行殡葬服务收费惠民措施。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落实殡葬基本服务减免政策,具体减免实施对象、减免费项目以及各项惠民殡葬政策按《中共阳城县委阳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城县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阳发[2023]2号)执行。


    附件:1.阳城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2.阳城县殡葬延伸性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咨询电话:0356-4237225

PDF文档: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