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4-00412 | 主题分类: | 交通运输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专班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函〔2024〕39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方案》、《山西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实施细则》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有序推广新能源、甲醇、燃气营运货车,决定成立阳城县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原红海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赵伟亮 县政府办副主任
原怀庆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吴建军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卫红星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向军 县财政局局长
于建龙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王江燕 县科技局局长
李研斌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局长
史健菲 县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陈 刚 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
马云瑕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健兵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原松枝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梁金太 县科技局二级主任科员
卢佩育 县发展和改革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学军 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党组成员
梁培强 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吉志良 润城镇人大主席
王浩亮 寺头乡人大主席
张爱泽 北留镇副镇长
杨原军 町店镇副镇长
梁跃峰 芹池镇副镇长
赵晨阳 西河乡副乡长
秦 凯 演礼镇副镇长
张春雷 次营镇副镇长
白鹏飞 河北镇副镇长
王 诚 蟒河镇副镇长
王小光 横河镇武装部长
贾晋芳 凤城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李巍巍 董封乡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陈旭浩 白桑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李向阳 东冶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刚兼任,具体负责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上报等。联系电话:4222269、4955086;邮箱:335739430@qq.com。
二、主要职责
(一)县交通运输局:督导各乡(镇)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上报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对老旧营运货车数据比对与核实。
(二)县公安交警大队:通过现场执法或卡口非现场执法等方式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老旧柴油货车依法实施处罚;提供车辆登记信息,指导各乡(镇)做好报废车辆注销登记和《机动车注销证明》的出具工作。
(三)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明确全县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会同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加强区域内的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监管力度;指导各乡(镇)做好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排放标准审核和认定工作。
(四)县财政局:落实好国家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筹措落实并按报废工作进度的资金需求拨付预算资金等,督导各乡(镇)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五)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筹措分配工作。
(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甲醇货车的推广应用。
(七)县科技局: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及时公布有经营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指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依规发放《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指导各乡(镇)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审核和认定工作。
(八)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指导各乡(镇)依法及时完成《道路运输证》注销或配发工作。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协调组织实施本辖区老旧柴油货车的报废更新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报废更新任务。
三、工作机制
(一)定期调度机制。工作专班根据省市关于老旧柴油货车报废更新的相关要求,适时跟进,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重难点问题及推进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定期对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
(二)信息通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信息沟通,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统计、审核、补助资金的发放等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执法力度。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联动机制,依法对违规上路的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进行处罚。
(二)加强协调配合。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财政、工信、科技、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建立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联席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统计、资源共享等工作。
(三)严格目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淘汰任务按期完成。各乡(镇)、各单位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确定一名联络员,每月5日前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前一月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对各乡(镇)、各单位工作进度进行排名、通报,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严肃问责。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0356-422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