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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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4-00415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4〕81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15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1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根据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晋市政办发〔2017〕32号)、晋城市医疗保障局晋城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晋城市税务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市医保发〔2024〕1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从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底,集中征缴期间每月1-25日可办理缴费。

二、个人缴费标准

1.2024年预收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缴费标准为400元/人,由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2.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监测对象(包含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不含已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 

3.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即资助360元。 

4.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由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定额资助,即资助320元/人。 

5.特困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即资助400元。 

6.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继续执行原有的参保资助政策。 

三、参保登记

首次参保人员、断保接续人员、跨统筹地区参保人员、信息变更人员参保前,需要进行参保登记。

1.“微信APP”登记:

微信进入“山西医保”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选择“为自己登记”或“为他人登记”,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办理登记。 

登记过程中若出现已存在参保信息,无法进行重新登记的提示,需先暂停原有参保关系,再进行登记。具体步骤为: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城乡居民医保暂停】-【提交申请】进行办理。(注意:原为参保职工或山西省以外地区参保居民,需联系原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进行暂停!) 

2.“医保公共服务自助终端”登记:

在全市各医保经办点,通过“医保公共服务自助终端”,登录系统(身份证或医保码均可)【个人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办理登记。(阳城县医保经办点在县政务中心三楼!) 

3.“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登记: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政务中心三楼医保中心“综合窗口”或凤城镇医保办线下办理登记。

四、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宝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微信进入【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纳】办理缴费,也可通过社保云缴费小程序办理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支付宝进入【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医保缴费】办理缴费。

2.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云闪付APP、协作银行手机APP等自行办理缴费;也可使用农商银行卡或现金,通过其网点自助机或柜台办理缴费。

3.社保缴费专用POS机缴费:

缴费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通过社保缴费专用POS机办理刷卡缴费。

4.通过办税服务厅现金缴费:

为满足特殊人群需求,税务部门开通了现金缴费渠道,缴费人可以持现金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5.集中代收:

缴费人选择由村(居)委会、商业银行等协办人员集中代收,协办人员可通过微信、协作银行手机APP等多种渠道代办完成缴费。代办人员采取以电子方式代为缴费的,需建立台账,由缴费人和代办人员共同签字,并明确具体的电子缴费渠道。缴费期结束后,各代办机构负责人应对台账内容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留存备查。

6.“家庭账户共济”缴费:

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家庭账户共济”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群众受益的一项民生工程,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从2025年起,对连续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将分别设置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不低于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医保征缴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强化部门协作

各乡(镇)、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医保、税务、融媒体、公安、教育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好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同时继续支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城县支公司做好城乡居民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工作,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各乡(镇)职责:负责组织召开征缴工作专题会议,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将户籍花名(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乡<镇>、村<社区>)汇总并反馈至医保局做未参保人员数据比对。乡村一级干部要深入村(社区),帮助群众了解政策、算经济账,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应参尽参。

民政、残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职责:负责确保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确保困难群众参保率达到100%。残联、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在居民医保征缴启动时,向医保局报送救助花名;民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每月25日前,向医保局报送动态调整救助花名。

医保部门职责:负责根据乡(镇)提供的户籍花名和税务部门提供的已缴费花名,比对出未参保人员花名,及时反馈至各乡(镇)、村(社区)。确保参保信息质量,清理重复参保,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

税务部门职责:负责做好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方便群众缴费。为医保局提供缴费花名(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属乡<镇>、村<社区>),协助做好未参保人员数据比对。

融媒体职责:负责协调官方媒介,依托微信、抖音、应急广播等流量媒体对医保政策、参保流程类公告、海报及小视频推广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提升全民参保意识。

公安部门职责:负责协调各乡(镇)派出所配合乡(镇)、村(社区)完善户籍花名信息。

教育部门职责:负责对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宣传医保政策及参保流程。积极配合医保部门,加强工作协同与数据共享,不断提高学生基本医保参保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

为确保参保缴费工作圆满完成,参保扩面工作成果与年度督查考核挂钩。县政府办督查室适时对各乡(镇)征缴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在落实目标责任中要防止“一刀切”和层层加码,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咨询电话:0356-4222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