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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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4-004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2024-2025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4〕8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2024-2025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打好2024-2025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改善我县大气空气质量,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阳城县2024-2025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2024-2025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要求,坚决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县城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力争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  

二、重点任务

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以提高优良天数比例、消除重污染天气、严控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聚焦优化产业结构、加强工业源治理、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移动源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和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制等6个关键环节,采取更加精准、务实的工作举措,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优化产业结构

1.优化产业布局。审批局、发改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相关决策部署,未经省政府授权,不得擅自核准、备案“两高”项目。在陶瓷园区范围内没有削减的污染物总量,不得新上项目。开发区要坚决禁止引进高耗能项目,大力发展低能耗、科技型企业和项目,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开发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淘汰落后工艺。工信局要督促金象、田悦要倒排工期、抢抓进度,确保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剩余24台固定床间歇式煤气发生炉淘汰,建成20台新型煤气化炉。〔县工信局负责〕

(二)加强工业源治理

3.开展锅炉整治。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全县保留的7台燃煤锅炉、95台燃气锅炉、4台生物质锅炉持续开展监测,确保达到山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负责〕

4.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2024年12月底前,生态环境分局要围绕煤炭洗选、石材加工、商砼等行业,开展一次无组织排放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产尘环节未实现全密闭、封闭或收集治理的企业,限期整改,完善设施,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负责〕

5.强化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开发区要督促陶瓷企业按照《晋城市重点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低效设施整治提升、无组织排放整治、道路扬尘整治、污染深度治理、能源阶梯利用、污水效能提升、无废园区建设、示范园区创建、绿色运输发展、监测监控能力提升等治理工作。〔开发区负责〕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6.全面加强扬尘管控。一是严格施工扬尘管理。住建局要持续加大对施工工地的日常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建成区内的工地,要压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责任,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二是强化道路扬尘治理。住建局、市政集团、公路段要加大县城和阳济路机扫、湿扫频次;开发区要加强陶瓷园区、台头精细化工产业园、大宗固废产业园扬尘管控,减少地面积尘;公安交警大队要严管中、重型货运车辆进城,交通运输局要对货运车辆不苫盖章、沿路抛洒等进行严查,控制道路运输扬尘。三是严控堆场扬尘污染。各乡(镇)要按照属地原则,持续加强对“散乱污”及堆场的监管,全面排查“散乱污”及堆场,分类整治。县住建局要强化对渣土场的巡查和监管,坚决取缔“黑土场”,督促正规渣土场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县住建局、市政集团、公路段、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全面完成散煤清零。一是加快推进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工程。蓝煜公司要抢抓进度,倒排工期,确保在供暖季前完成剩余620户改造任务,保障群众清洁温暖过冬。二是发改局(能源局)要足额完成优质型煤供应。三是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运输劣质散煤等行为,防止散煤复烧。〔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坚决禁止露天焚烧。各乡(镇)要再动员、再部署、包田到人,有效控制秸秆焚烧。生态环境部门要利用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防”手段全方位巡查。对因落实不到位,造成秸秆焚烧问题突出的乡(镇),严肃追责问责。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拓宽渠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还田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移动源管控

9.推动机动车结构升级。交通运输局要制定计划和方案,争取三年内全县环卫车辆、押运车辆、邮政快递、园林绿化等市政公共领域车辆全部更新为新能源电动汽车。〔县交通局负责〕

10.联合开展重型货车专项检查。完善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拆除污染控制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OBD)、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从10月份开始,要加大柴油货车、国六燃气车路检路查、入户抽检力度,在“秋冬防”期间完成市里下达的抽查任务。县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不按规范开展检测、维修等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要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工程机械(含按非道路排放标准生产的非道路用车)。对建成区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执法检查,对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坚决清理出场。同时,发改、住建、工信、交通、生态环境等部门,要积极推进企业、工地、物流园区等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负责〕

12.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由公安局牵头,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全面加强油品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组织开展自建油罐、流动加油罐车和黑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坚决铲除黑加油站(点),杜绝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13.实施秋冬季差异化管控。要不断规范和加强工业企业环保绩效分级管理,根据绩效评级动态调整结果,实行差异化管控,其中,A级、引领性的企业自主减排,B级及以下和非引领性企业实施轮停轮开或浓度控制,坚决杜绝“一刀切”。〔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负责〕

14.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每日会商研判,结合我县实际,持续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部门协同作战,科学实施应急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削峰降频”,坚决杜绝重污染天气发生。〔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负责〕

(六)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制

15.充分发挥环委会统筹调度作用。实施开发区、白桑、凤城等重点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空气质量站点监测预警机制等,压实部门、乡(镇)工作责任,积极传导压力,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管控有措施。〔市生态环境局阳城分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各乡(镇)和部门要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大气“秋冬防”攻坚任务。

二是科学研判预警。生态环境分局要每日研判,提前预警,及时制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县气象局要根据天气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增雨、增雪作业,坚决消除重污染天气。

三是强化督查督导。成立专项督查组,围绕“冬防”任务,开展常态化昼查夜查、暗访抽查,对突出问题第一时间下发督办函,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社会监督。充分鼓励群众广泛监督举报,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对正面典型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推广;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咨询电话:0356-4239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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