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4-00458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国资局授权放权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24〕87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1月29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县属各国有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国资国企管理监督体制机制,更好履行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县国资局制定了《阳城县国资局授权放权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权能力建设
县国投(国资)公司要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要夯实管理基础,提升资本运作能力,健全完善风险、内控和合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授权放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行得稳、可追溯。
二、完善监督监管体系
县国资局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健全监管制度、统筹监督力量、严格责任追究、搭建实时在线的国资监管平台等方式,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县国资局要加强跟踪督导,定期评估授权放权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采取扩大、调整或收回等措施动态调整授权放权事项。县国投(国资)公司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所出资企业(本清单指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的监管力度,在行使授权放权清单事项时,要按照国家、省、市、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工信局(国资局)报告。
附件:阳城县国资局授权放权清单(2024年版)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阳城县国资局授权放权清单(2024年版)
1.县国投(国资)公司审批所出资企业公司章程。
2.授权县国投(国资)公司董事会审批企业五年发展战略和规划,向县国资局备案。
3.授权县国投(国资)公司审批境内主业投资事项。
4.县国投(国资)公司审批所属企业对外投资事项。
5.县国投(国资)公司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租赁事项。
6.县国投(国资)公司审批所出资企业年度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授权县国投(国资)公司根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要求,审批所属企业对外捐赠事项。
8. 县国投(国资)公司决定所出资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事项。
9.授权县国投(国资)公司决定所出资企业年度融资计划。
10.授权县国投(国资)公司根据县国资局的管控目标,制定债务风险管理制度,合理安排长短期负债比重,强化对所出资企业的资产负债约束,建立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和预警机制。
11.支持县国投(国资)公司及所出资企业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市场化方式选聘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12.授权县国投(国资)公司决定所出资企业发行短期债券、中长期票据和所出资企业发行各类债券等部分债券类融资事项。对于县国投(国资)公司发行的中长期债券,县国资局仅审批发债额度,在额度范围内的发债不再审批(相关监管部门特别要求的除外)。按季度进行备案。
政策咨询电话:0356-4220267
PDF文档: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国资局授权放权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