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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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5-0002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建成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阳政办发〔202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24日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建成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公室

凤城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强和改进建成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和任务,认真落实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4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依申请公开)



关于加强和改进建成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停车领域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加强和改进建成区停车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县委“一个统筹两手抓”总体思路和要求,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为抓手,通过加强建成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缓解停车设施供需矛盾,改善停车环境,力争到2026年底,形成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协调发展的停车管理格局。

二、工作目标

2025年新增停车泊位5000个,2026年新增停车泊位5000个,建成区停车泊位总量达到7万个,停车泊位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与此同时,部门协同综合治理机制得到加强,县、乡(镇)、社区(村)三级停车建设管理体系得以完善,“设位规范、停车有序、安全便民、协调发展”的停车建设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一)增加停车泊位供给。

1. 加强规划统筹。摸清我县中心城区人口、机动车保有量、现有停车位数量、停车位分布情况,合理测算停车需求,科学编制建成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阶段性停车规划目标,以规划引领停车设施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凤城镇)

2. 明确建设重点。以庭院式居民密集区、医院、学校、市场、商圈等区域和现状停车矛盾突出、交通拥堵区域为重点,分阶段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按照充分利用闲置空地、与需求相结合、与生态相结合、与开发相结合、与片区相结合的布局原则和先地上后地下、先平面后立体、与危房违建拆除相结合、正式和临时停车场相结合、货车和小车停车场相结合的建设实施原则增建公共停车设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园林服务中心、 凤城镇、县国投公司、县城建集团)

3. 增建停车设施。构建县、乡(镇)、社区(村)三级停车建设管理体系,建设免费市政停车场原则由县住建局实施,在国有土地上建设有收益的公共停车场原则由县城建集团实施,在县国投公司未移交的闲置地块上建设停车场原则由县国投公司实施,桑田大道红线范围内闲置地块建设停车场原则由县交通局实施,社区停车场原则由凤城镇组织各社区(村)实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停车设施并允许其对外开放获取收益。临时停车场明确临时时限,实行动态调整增减挂钩总量平衡。2025年建成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5000个,至2026年底建成区累计新增公共停车泊位10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凤城镇、县国投公司、县城建集团)

4. 合理利用公共空间。统一规范社区及市政道路两侧的人行道停车位设置,规范物业小区挖潜设置或者改造停车泊位,停车泊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居住区周边道路具备时段性停车条件的,由县公安交警部门设置时段性停车区域。(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凤城镇)

(二)有效引导出行停车需求。

5. 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按照公众利益优先和效率最优原则制定城市交通政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个体交通为辅的城市交通格局。统筹规划布局公交首末站和中途停靠站,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优化公交线网、发车间隔、首末班时间,提高公交服务人群范围,缩短公众出行时间成本。(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6. 打造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把步行、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公交车等出行方式作为城市交通的主体,整合各类交通出行服务平台,打造一站式低碳出行生态圈,有效解决快慢交通冲突、慢行主体行路难等问题。加快智慧公交建设,加密共享单车点位,提升公共出行体验。(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凤城镇)

7. 加快推行差别化收费。结合实际情况,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僵尸车”占位,提高公共停车位使用效率。(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

(三)推动停车资源整合和共享利用。

8.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停车资源整合。政府全额投资或主要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开放的停车资源,委托城建集团进行经营管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园林服务中心、县国投公司、县城建集团)

9.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要率先落实错时共享停车责任,带动单位内部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挖掘释放小区停车资源,落实商品房小区停车位租售并举政策,推动住宅小区闲置停车资源对外开放。(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国投公司)

(四)加大停车秩序执法力度。

10. 实行停车秩序联合执法。公安交警部门牵头,会同城市管理、市场监督、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停车秩序联合执法行动。从严查处违规占道停车。综合运用民警巡逻、执法车摄录、监控设备抓拍、拖移违停僵尸车辆等多种手段,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局、县交通局、县自然资源局)

11. 加强对停车设施使用监管。开展公共区域停车秩序专项整治,查处纠正私设乱划停车位、阻碍占用停车位、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等行为。开展停车设施收费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未公示收费价格、随意收费、涨价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局、凤城镇)

(五)加快推广智慧停车管理模式。

12. 完善智慧停车系统平台建设。加快停车信息全城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依托智慧停车系统平台建设城市停车泊位信息数据库,建立停车设施信息系统动态更新机制,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建集团)

13. 提升停车设施设备系统智慧化水平。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城市智慧停车信息联网管理规定,加快升级改造停车设施设备系统,并与智慧停车系统平台相衔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建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阳城县建成区停车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建成区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研究解决停车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和任务清单做好停车建设管理相关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停车管理工作日常事务,定期汇总上报停车建设管理工作进展情况,承办领导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强化督导考核。明确各相关部门停车建设管理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加强督查考评,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督查督办并通报。

(三)实施滚动调整。建立滚动调整机制,各责任单位在保障新增停车位总量只增不减的前提下,允许根据停车场建设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滚动调整,确保圆满完成停车场增量建设任务。


  附件:1.阳城县建成区停车管理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2.阳城县建成区公共停车场建设任务清单


政策咨询电话:0356-4226610

PDF文档: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建成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