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5-0006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25〕1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18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单位:
《阳城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有效调控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时序,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我县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供给潜力、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基础建设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2025年县委、县政府工作目标,强化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在总量、结构、布局、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的现有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卫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建设用地及新型城镇化和安置区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和资金支持。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原则上纳入城市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不得用一级、二级林地、存在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害风险等情况的土地,在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纳入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的原则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项目攻坚的整体要求和工作思路,任务明确,重点突出,统筹兼顾,全力以赴对已收储的地块确保“净地”出让,优先收储民生工程项目用地,确保项目建设需求,合理优化收储经营性用地,为城乡建设集聚资金。
(三)动态平衡原则
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储备开发潜力,结合年度土地需求及城市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土地储备总量指标,保障年度土地储备供需总量动态平衡,保障土地市场平衡发展。
(四)适度强性原则
为保障土地市场的有效供给与调控,应以土地供应为目标,按照以“供”定“储”,安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同时,保留适当的弹性,做到滚动管理,实现超前规划、提前运作、强性管理。
(五)节约集约原则
纳入储备的土地必须符合规划、计划,控制增量土地的收储。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优化收储土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储备总量
2025年度全县计划收储土地13.4422公顷。(见附表)
(二)国有建设用地储备结构
2025年度全县计划收储土地总量中,住宅用地3.6347公顷,工业用地0.9431公顷,公共建筑用地2.9837公顷,道路用地1.4881公顷,商业用地4.3926公顷。
(三)年度储备资金需求总量
2025年度预计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为4458.8881万元,预计全部由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
四、执行要求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解释以及对计划执行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督。土地收储机构要积极组织好收储土地前期开发整理,保证“净地”供应。
(二)建立被征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在土地收储过程中,实施责任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好征地、拆迁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土地收储风险评估机制,将投资补偿与开发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四)实行储备土地动态管理。自然资源局应建立健全收储开发利用台账,同步跟踪各项土地收储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土地收储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需要调整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建立收储土地交接、办证、管护制度。对已完成征收收回、收购产权清晰的土地,全面实现实施主体与收储中心办理移交,及时纳入储备。
PDF文档: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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