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40522K03478216C402/2025-00070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城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阳政办发〔2025〕13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3月21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及驻阳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行业秩序,现将《阳城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阳城县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晋城市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城市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市油建办函〔2025〕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成品油行业秩序,实现成品油流通领域远程智能化管理,推进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简称平台)建设应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提高政府效能,将数字技术应用于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成品油流通秩序,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和全县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组织全县现有的加油站及今后新建、迁建、扩建的加油站推广安装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设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实时采集、传输、监测成品油相关经营数据,智慧化动态分析行业运行状况,并服务于商务、税务、统计等相关工作,促进成品油行业和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同时将加油站现状、规划信息以及其他信息等接入平台,实现各类数据之间相互补充、相互支撑,提高成品油流通领域的大数据综合监管能力,保障相关部门高效履行监管职能。
三、实施步骤
(一)采购和签订建设合同
县科技局参照省级、市级统一的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通过采购程序确定平台相关设施建设维护供应商,签订建设运维合同。
(二)安装阶段
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社会加油站企业的宣传动员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社会加油站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设备安装工作,并接入省级信息平台。
(三)验收阶段
平台设备安装结束后,由晋城市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成品油智慧监管平台建设测试验收工作。
(四)平台应用和运行维护
平台设备安装和运维企业对平台使用和运维相关人员开展应用培训。平台正式运行后,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应用平台监测数据。相关部门和运维服务商在平台运行期间,依照法规和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平台运行维护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县科技局。组织协调各乡(镇)和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平台的安装、运行维护、数据应用工作。做好区域内平台相关设施建设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完成平台相关设施的安装验收和运行维护,确保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二)县公安局。立足主责主业,依法打击平台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意损毁设备、干扰设备运转、妨碍公务及成品油行业违法犯罪行为。
(三)县财政局。保障平台应用和运行维护资金的落实,做好预算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四)县生态环境分局。将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利用油品来源、运输、储存、进销等数据,发现成品油流通各环节中因违规作业而引发的污染大气、土壤、地下水、水源等环境风险。
(五)县交通运输局。在日常电子运单系统的管理工作时,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规范电子运单制作及使用,推进实现电子运单使用全覆盖。
(六)县应急管理局。将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利用油品来源、储存、进销等数据,获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类违法、违规行为。
(七)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加油机的计量监督管理,推动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成品油市场监督管理、案件查办。
(八)县统计局。将平台监测数据应用于统计工作。监控分析企业经营数据,对发现的数据异常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专班反馈。
(九)县数据中心。协助完成平台数据对接工作。
(十)县税务局。将平台监测数据作为成品油流通企业税收征管参考依据,比对分析企业申报的涉税数据,查处瞒报收入、纳税申报异常、偷税漏税等行为。
(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区域内成品油流通常态化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平台稳定高效运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向县平台工作专班反馈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协同解决遇到的困难,实现专班高效运行。
(二)加快推进实施
各成员单位及平台建设运维单位要根据平台建设工作安排,尽快推进设备采购、安装等工作,并做好平台运行维护,充分做好平台数据应用。原则上于2025年4月底前完成本区域内油库及加油站数据接入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
中石化晋城分公司、中石油晋城分公司等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的数据对接和设备安装运维费用自行承担。其他成品油流通企业的平台相关设施建设运维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按照20%对安装费用进行补贴,后期运维费用由县财政列入每年预算。
(四)加强安全管理
成品油经营场所属于易燃易爆区域,安全风险高,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安装环节,县工作专班选择项目监理公司,对平台建设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平台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符合应用要求。县应急、公安和消防部门要做好平台建设运维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安装运维企业施工实行安全监控指导,排查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安全防护制度,为平台建设应用提供安全保障。
(五)开展宣传引导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广泛接受咨询,向成品油经营企业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争取理解和支持,为平台建设应用营造积极舆论氛围。
联系电话:0356-4222171;0356-4225964
电子邮箱:ycxswj@126.com
咨询电话:0356-422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