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  引 号: 11140522K03478216C413/2023-0043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标      题: 《阳城县城市规划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阳城县城市规划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发布

发布日期: 2023-10-31 发布机构: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近日,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阳城县城市规划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对阳城县城市规划区内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范围和条件、实施主体、资金筹集和实施程序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基本原则:

  业主自愿申报、政府支持奖补、安全规范实施。

  *实施过程中要求不改变原建筑主体结构形式,不破坏原建筑基础,满足规划、建筑结构、消防等要求,尽量少占用公共空间,减少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

  ◆实施范围和条件(什么样的住宅符合加装电梯条件):

  1.城市规划区内,未列入近期房屋征收改造范围,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原建筑基础且符合城乡规划、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及电梯相关标准规定。

  2.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应为4层及以上住宅,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3.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正式形成书面意见。

  4.制定有电梯加装、管理、检验、维修、保养、更新方案(包括施工安全责任和运行管理责任落实方案);制定有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含电费、检验费、维修保养费、更新费、管理费等)分摊方案。

  ◆实施主体(由谁发起):

  1.以小区为单位申请加装电梯的,可委托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发起申请。

  2.以单元(幢)申请加装电梯的,可以推选本单元(幢)3-5名业主发起申请。

  3.业主也可以委托原建设单位、电梯安装企业牵头实施。

  ◆办理流程(实施主体具体做哪些工作):

  1.充分协商。业主意见达成一致。

  2.鉴定设计。委托专业机构对原有房屋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加装电梯专项设计。

  3.征求意见。业主书面同意意见和设计建设方案需要在所在物业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注明乡(镇)或村(社区)联系方式,公示期不少于七日。

  4.建设安装。委托具有建设安装资质的施工单位按照加装电梯方案进行建设安装。

  5.竣工验收。组织各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归档相关技术资料。竣工验收应邀请所在乡(镇)、村(社区)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向物业或小区物管会等办理移交。

  6.登记管理。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委托保养单位或专业管理单位对电梯进行使用管理。

  7.申请补贴。通过竣工验收后,可申请省级和县级财政补贴。

  ◆资金筹集(如何解决资金问题):

  1.业主自筹。具体分摊费用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约定。

  2.财政补助。省级、县级财政对城市规划范围内加装电梯每部按实际决算的45%进行补助,但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申请使用业主分账户中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后的分户账面余额不应低于应当归集额度的30%。

  4.住房公积金。可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仅限提取个人分摊部分的金额)。

  ◆关键词解释:

  专有部分面积指业主房产证内登记的套内面积之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归集额度”是指该房屋入住时应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额。

  ◆新旧政策差异:

由原来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100%业主同意”修改为“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本方案由县电梯加装办公室具体解释,咨询电话:0356-3200940  320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