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依申请公开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法定职责

    机构名称: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 责 人:杨浩

    办公电话:0356-4222726                 传真号码:0356-4239700

    邮政编码:048100                         办公地点:阳城县新阳东街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工作职能: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的各项部署、决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办理上级党政机关以及外地单位发送县政府的公文,办理由县政府向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电、函等各类公文。负责起草或审核县政府领导同志的各类讲话、报告、专题文稿。  
      (四)负责对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提供建议;负责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等所议涉法事项提供法律参谋;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所聘法律顾问的联络。  
      (五)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对政府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事项。  
      (八)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九)负责民生实事的征集和督促落实,组织、协调、督促、办理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协调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转办市长热线、人民群众来信和来访反映的问题,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县长接待日、县政府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宜。  
      (十一)按有关程序严格管理并使用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章;统一刻制、颁发县直及驻阳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印章。  
      (十二)负责全县外事、台港澳事务和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四)职能转变。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运转枢纽作用。加强和完善对经济转型、市场监管、社会管理、民生事务、公共服务、民营经济、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政务服务。统筹协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改革相关工作,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推动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