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6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现公布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内容包含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方面的情况,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czf.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股联系(地址:阳城县新阳东街1号县政府办公楼325室,邮编:048100,电话:0356-4239334,电子邮箱:zfxxk22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以人民为中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拓展形式、强化监督,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在“阳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动态类信息26条;发布县政府文件50件、县政府办文件157件;发布政策解读94件,政策性文件多样化解读率达到100%;发布《阳城县人民政府公报》4期。“阳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64条;“阳城政务”微博发布信息38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环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2年,共收到和办理依申请公开1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处理结果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5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原因无法提供4件;因“重复申请”不予处理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实现“三个确保”,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确保公开的内容更加规范。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关于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内容、形式、时间等更新要求,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二是确保拟发文件属性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明确在制作公文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时间和方式,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公开,对拟不公开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未确定公开属性或不公开理由不明确的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确保公开内容精准无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并运用技术手段全天候监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加强日常巡检和督查,每天通过监测系统对网站内容更新、错别字、错误链接等情况进行检查整改,做到即发布即监测,并督促相关单位对监测反馈的问题立即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精准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及时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信息数据,已发布的静态信息发生变化或调整时,及时进行更新替换。二是主动与省、市、县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对接,丰富办事服务内容,形成了互联互通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实现了一体化服务。三是以用户为中心,设置无障碍浏览服务功能,为不同人群提供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服务,不断提升信息无障碍水平。四是优化政府网站搜索功能,根据用户真实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相关信息和服务,实现“搜索即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制发《阳城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阳城县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二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建立“日常监督、月度通报、季度分析、年度考核”为主的工作保障机制,定期进行全覆盖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22年,共制发《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12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2年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规范化、便利化、多元化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2023年工作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决策部署,紧跟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质效,努力促进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二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规范完善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切实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从制度、管理、技术等多个层面保证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在全县上下构建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各单位领导主抓、办公室负责协调监督、常设机构专门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阳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