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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4-02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阳城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1)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绩效管理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城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宣传、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拟定中小企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扶持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建议;推进并优化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服务中小企业园区建设和特色产业集群建设。

(二)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推荐申报和相关扶持资金的使用工作。

(三)完善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与评价体系,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状态,提出针对性对策和建议。

(四)开展中小企业的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推进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挂牌上市服务工作。

(五)协调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帮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六)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为中小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研发合作基地等提供服务。

(七)协助完成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及人才引进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推动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互通信息、内联外引、招商引资和利用新媒体开展产品展销等活动,助推招大引强、产业升级。

(八)负责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听取中小企业对政府相关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督促改进;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配合做好企业诚信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服务。

(九)做好中小微和非公企业的评先评优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的发展,保护其合法权益,改善提升市场经济发展环境。

(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等。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部门预算看,阳城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预算主要是阳城县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本级预算。现内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股、经济运行股、服务体系股、人事教育股、融资财务股、投资促进股7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见附件1)

一、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0.9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6.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439.5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3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630.15万元减少115.7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蛋氨酸项目和市级小升规补充资金。

1.2022年基本支出366.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取暖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86万元,主要包括:定额公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147.59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147.59万元(自收自支人员及乡镇企业管理员取暖费2.8万元;非煤矿山安监经费3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管理经费85.9万元;招商引资经费20万元;医保未支付部分8.89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特定目标类46.55万元乡镇供销社公司征收拆迁补偿)与上年持平。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较上年较少26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奖励兑现中小企业发展22条相关项目资金预算。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上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费90000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与上年数持平;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減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为29.86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181.08万元减少151.22万元,主要由于预算一体化改革指标范围统计有差异。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和家具用具购置。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金额147.59万元,分别自收自支人员及乡镇企业管理员取暖费2.8万元;非煤矿山安监经费30万元;民营经济发展管理经费85.9万元;招商引资经费20万元;医保未支付部分8.89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46.55万元为乡镇供销社公司征收拆迁补偿项目,我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 绩效目标情况(见附件2)

(1)非煤矿山安监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0 万元。 

项目概况:该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加强全县非煤矿山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我单位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企业涉及: 非煤矿山、铸造、陶瓷、建材、轻工、机械等工业企业共计200余家

年度目标:对全县200余家工业企业进行监管,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有效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

(2)民营经济发展管理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5.9万元。 

项目概况:该项目经费主要根据省、市、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加大在服务民企方面的工作力度,有力促进我县民营经济转型发展。

年度目标:通过服务、引导、扶持,提高民营企业发展水平,提升民营经济整体社会贡献度。

(3) 招商引资经费

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 

项目概况:该项目经费主要立足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产业优势,依托招商引资,以企招商,借力发展,促进民企科技创新、项目转型、产业升级,激发中小微企业的活力、动力、创造力。

年度目标:坚持把民企招商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以“就业增收、富民强县”为重点,通过大规模招商引资、大力度推进项目,真正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经济发展的转型。

(4)乡镇供销社公司征收拆迁补偿项目

年度预算安排: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55万元。 

项目概况:该项目经费主要根据县政府2019年第46次专题会议纪要,第55次常务会议纪要及凤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小企业局供销公司虹桥市场征收拆迁的请示”,从2019年起,每年将阳城县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征收拆除补偿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以解决该公司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及留守人员工资,确保职工思想稳定。

年度目标:确保公司职工保险足额上缴,确保公司留守人员工资足额发放,确保公司职工思想稳定。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我单位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2辆,实有汽车2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4300平方米。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没有制定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二)其他

无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县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 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

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择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