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财政局

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日期: 2022-04-02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

2022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

一、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单位)职责

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县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参与指导、协调各乡镇的招商引资工作,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综合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四)参与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的建立和完善;

(五)牵头组织全县性的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六)负责管理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开展驻地的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

(七)负责组织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的交流和合作,开展跨行业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八)参与全县外地投资企业投诉的协调处理及后期服务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前身为阳城县招商引资局,成立于2003年,是主管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科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6人,在编15人,空编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报表(见附件)

一、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阳城县直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表

八、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十、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阳城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2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1.22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基本支出168.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5.24万元,主要包括:定额公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个人取暖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363万元,其中:运转类363万元,特定目标类0万元。主要项目有信息网络运维费23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340万元。

2022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135.29万元,与2021年相比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22无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实施绩效管理的项目4个,包括:网络维护及工作经费,十二大招商团队,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招商引资专项经费。

2. 绩效目标情况(附重点绩效目标申报表)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月31日, 我部门 /单位车辆账面数量 1辆,账面原值19.8万元,账面净值19.8万元 。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1 辆,占 100.00%。

本年度新增车辆0辆;处置车辆0辆 。

2.房屋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我单位办公面积300平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对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将国家机关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情况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六、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资金安排的收支预算。

九、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指教育收费,包括目前在财政专户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党校收费,教育考试考务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

十、单位资金:是指除政府预算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十一、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