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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2023年政府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8-29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阳城县2023年财政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关于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部分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第六部分

“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2023年决算报表

(01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02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变动情况表

(03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动及结余、结转情况表

(04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

(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

(06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07表)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和债务相关收支决算明细表

(08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分级表

(09表)民族自治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10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表

(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12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变动情况表

(13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变动情况表

(14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

(15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

(1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表

(1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分级表

(1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表

(1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0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明细表

(21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分级表

(22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表

(23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24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25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表

(26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情况表

(27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决算数明细表

(28表)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表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关于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4年8月12日在阳城县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王向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以赴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防风险、保安全,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持续强化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民生保障力度。在此基础上,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财政决算总体与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基本一致。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就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决算情况重点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预算平衡及收支情况。2023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716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5018万元;税收返还性收入-47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30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706万元;上年结余40484万元;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入7176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1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000万元。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总计为6699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3947万元;上解支出20163万元;调出资金565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5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1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今年支出46806万元。

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50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11.5%,比上年增长3.8%。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为:

税收收入完成173740万元,比上年下降4.3%。其中:增值税完成59131万元,比上年下降9.6%;企业所得税完成31342万元,比上年下降29.7%;个人所得税完成1904万元,比上年下降39.6%;资源税完成27088万元,比上年下降16.1%;其它税收完成54275万元,比上年增长50.8%。

非税收入完成261278万元,比上年增长10.0%。其中:专项收入完成16534万元,比上年增长11.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3442万元,比上年增长12.9%;罚没收入完成7802万元,比上年增长8.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19552万元,比上年增长16.9%;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8515万元,比上年减少59.9%;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5381万元,比上年增长55.3%。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573947万元,占调整预算(下同)的92.5%,同比增长5.9%。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54122万元,为预算的99.0%,比上年增长5.7%;公共安全支出执行14002万元,为预算的91.8%,比上年增长19.8%;教育支出执行66301万元,为预算的96.9%,比上年增长5.6%;科学技术支出执行5636万元,为预算的100.0%,比上年增长3.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1691万元,为预算的82.5%,比上年增长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84700万元,为预算的98.3%,比上年增长11.5%;卫生健康支出执行32688万元,为预算的99.1%,比上年减少7.4%;节能环保支出执行31008万元,为预算的87.4%,比上年增长7.1%;城乡社区支出执行105007万元,为预算的91.6%,比上年增长16.8%;农林水支出执行68113万元,为预算的79.2%,比上年增长8.5%;交通运输支出执行60977万元,为预算的96.3%,比上年增长4.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执行4375万元,为预算的97.8%,与上年持平;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5944万元,为预算的86.7%,比上年增长59.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5234万元,为预算的100.0%,比上年减少10.6%;住房保障支出执行12510万元,为预算的86.2%,比上年减少1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2423万元,为预算的100.0%,比上年减少55.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执行6606万元,为预算的83.7%,比上年下降39.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2987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591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80万元;上年结余6290万元;调入资金5652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00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2558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18412万元;调出资金717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今年支出428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64万元;上年结余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7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44137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5549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88640万元。

(五)县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

1.新增债务情况。2023年,上级转贷我县新增债券601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118万元,分别为:武安-王村公路建设1886万元、屯城至润城旅游公路(屯城至下伏段)2076万元、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156万元;专项债券56000万元,分别为:荪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32000万元、张峰水库阳城供水配套管网工程2000万元、新建阳城县智慧医疗县乡一体化项目160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3000万元、张峰水库一干渠县城供水水质净化工程(城市供水项目)4200万元、大数据应用平台集成建设项目(大数据中心二期项目)8000万元、中医医院建设项目5200万元。

2.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县政府债务限额329139万元,实际债务余额3291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2439万元,专项债务256700万元),处于上级下达我县债务限额之内。全县债务率为44%。总体来看,我县政府债务率不高,风险总体可控。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23年全县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执行数102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895万元。

(七)上级补助资金的安排和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情况。上级补助资金共179945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76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30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706万元。

2.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情况。上级补助资金共2780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1万元;城乡社区1120万元;农林水80万元;其他收入147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情况。上级补助资金共64万元。

4.资金使用情况。上级补助资金中专项转移支付4170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中共同财政事权等专项补助83796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780万元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收入64万元,按资金专项用途作了支出安排。均衡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以及返还性收入532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三保”、重点民生等方面支出。

二、2023年县财政重点支出及绩效管理情况

(一)财政重点支出情况

1.保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亿元,无拖欠工资现象。

2.保证财政资金向民生等重点领域倾斜。对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民生领域投入有了较大增长。2023年民生支出49.2亿元,同比增长6.9%。

3.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顺利实施。全年县政府重点工程共支出22.0亿元,主要包括荪庄城中村改造项目、东关交警队片区改造项目、下李丘城中村改造回迁楼项目、滨河东路延长线坡底段综合工程、凤南新区快速通道及滨河西路连接线项目、南环东街跨河大桥及附属工程、晋阳高速改扩建项目、晋城市太行一号国家风景道阳城段五大配套系统以及政府债券项目等。

(二)绩效管理情况

1.完善制度机制。制定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办法,形成了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的制度体系。

2.夯实基础管理。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力度,对预算单位进行线上培训、线下辅导,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编审能力,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审质量。2023年申报项目绩效目标1413个,涉及金额51.11亿元;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83个,涉及金额42.9亿元。

3.加大绩效监督。2023年,开展绩效监控评价1249个,涉及金额40.53亿元;开展2022年度项目自评价1205个,涉及金额43.54亿元。

4.开展重点绩效评价。2023年选取了5个重点项目,1个部门整体,6个专项债券,1个重点监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总额18.01亿元。

总的来看,2023年,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决议,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有效推动了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这方面具体情况已于今年年初向县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作了报告。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财政收入结构亟需改善,收支矛盾依然突出,政府债务风险逐步增加,财政绩效管理有待提升等等。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4年上半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4年上半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232949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1.7%,同比下降19.2%。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执行315866万元,同比增长5.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5322万元,占年度计划的25.2%,同比下降17.2%。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累计执行33972万元,同比下降44.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累计执行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上半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累计完成50557万元,占年度计划的73.5%。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累计执行31650万元,占年度计划的51.2%。

5.县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上半年,上级下达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9900万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其中:2400万元用于张峰水库阳城供水配套管网建设项目、2000万元用于开发区安阳-演礼产业园区连接线节点工程、1000万元用于南城东街地下公共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用于阳城县托育中心项目、1000万元用于人民医院北留院区建设项目、1000万元用于人民医院芹池院区建设项目、1000万元用于文体公园体育公园片区建设项目、500万元用于禾木农产品商贸物流园建设项目。

(二)运行特点

当前,我县财政运行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下滑。上半年,受煤炭市场价格持续下滑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持续两位数负增长,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29亿元,同比下降19.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97亿元,同比下降40.2%;非税收入完成17.32亿元,同比下降8.0%。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进度较慢。上半年,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达预期影响,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下降17.2%,完成年初预算的25.2%。三是支出总体保持较高支出强度,民生领域保障有力。上半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5.5%,在上年基数较大的情况下,继续保持较高支出强度。民生支出28.54亿元,同比增长8.0%,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4%。

四、上半年财政主要工作

今年上半年,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工作要求,靠前发力、主动加力,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支持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狠抓收支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全力组织财政收入。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收入计划,在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扎实做好收入组织,主动协调税务、工信、国土、阳泰等部门和单位,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税收精诚共治实施方案》、《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征收办法》等要求,依法依规狠抓收入征收。二是全力以赴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持续加大向上政策对接力度,最大限度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债券、国债等资金,上半年共收到转移支付资金13.3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0.99亿元。三是全力硬化预算约束。牢固树立“无预算不支出”的法律意识,严控超预算支出,年初预算批复后,除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民生需要以及不可抗力应急救灾等事项外,原则上不安排追加预算。

(二)持续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民生需求。一是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强“三保”运行动态监测,及时提醒提示风险,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确保“三保”支出不出问题。上半年,全县“三保”支出10.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60.6%,其中:保民生支出5.23亿元、保工资支出4.96亿元、保运转0.37亿元。二是坚决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持续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严控非刚性、非急需项目支出,统筹更多的财力保障重点民生和重大决策部署。上半年,全县“三公”经费执行341.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6.4%。三是强化重点民生保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坚持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养老、农业农村等事业发展摆在财政支出首位。

(三)强化资金统筹,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坚持“项目为王”的工作理念,持续强化重点项目保障力度。一是支持城市布局优化。安排0.86亿元用于南部片区、荪庄片区、川道街片区等城中村改造项目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建设。二是支持城市功能完善。安排4.10亿元用于凤凰路前期、凤南新区快速通道及滨河西路连接线项目等畅联道路交通项目建设,安排0.49亿元用于雨污分流、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扩容市政配套,安排0.37亿元用于四小、五小、迁建阳城三中、东关小学、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均衡布局提质项目等提质公共服务。三是支持城市治理提质。安排1.65亿元支持濩泽河、西小河、张峰水库阳城供水配套管网、中水综合利用等生态保护修复和水资源保障提升工程,安排0.30亿元支持城市绿色生态、群众身边增绿、城市道路绿化及立面绿化品质提升等。四是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安排2.16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百里沁河经济带屯润线、端润线等道路建设。

(四)规范财政管理,持续推进预算改革。一是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创新预算编制方式,基本实现政府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管理、预算全过程管理、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预算数据管理“五个一体化”。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上半年,完成1318个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涉及资金31.68亿元。完成88个项目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24亿元;完成82家预算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涉及金额44.72亿元;选取5个重大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上半年,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6.84万元,调剂资产总额126.26万元。四是加强政府采购执行。上半年,共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51批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199.54万元,综合节约率2.88%。

(五)严守风险底线,确保财政安全运行。一是统筹安全与发展。在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的前提下,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强化债券资金管理,切实发挥债券资金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二是强化债务管理。规范债务资金管理和政府举债行为,新增政府债务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限额以内。全方位监测债务情况,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防范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三是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切实履行政府债务偿债责任,强化风险预警,修明渠、堵暗道,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

五、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坚持稳中求进,培植财源平稳增长。树立全县收入“一盘棋”的理念,强化收入执行情况的监测和预警,确保全年收入按年初计划完成。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全力稳固税源,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压实税费征收责任,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加大非税收入组织力度,加快推进土地出让项目步伐,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力推进国有闲置资产处置工作,做大、做活财政盘子。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全力向上对接政策,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我县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过紧日子”,严控各项非刚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按“只减不增”的原则,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进一步加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有效盘活各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缓解财政收支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与预算执行管理的有机结合,对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应压尽压,低效无效政策应清尽清。强化预算执行与资金安排挂钩机制,针对年初预算细化程度低、预算执行进度慢、支出管理不规范的资金相应调减预算安排。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坚持把民生和重点决策部署作为财政工作着力点,严格按照“三保”支出优先原则,统筹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确保“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保障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加快产业奖补资金和产业投资资金制度建设,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四)防范债务风险,全力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压紧压实各方责任,统筹整合各类资产资源,加大对到期债务的监测力度,加强专项债券支持项目的后续管理,重点关注项目的收益情况,持续做好债务风险防范。严格按照政府债券管理要求,将政府债券应付利息及发行费用足额纳入预算。严禁违法违规新增债务,在谋划项目时量力而行,用好项目前置预审工作机制,做到项目资金有保障、偿债资金有来源。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产资源等方式持续推进存量债务化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

(五)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会监管能力。充分发挥预算一体化管理优势,综合运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绩效管理等财政核心业务,形成财政风险管理闭环,提升财政管理能力。加快财政监督体系建设,健全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推动财会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规范财会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预算单位持续完善财务内控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全面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全面强化风险防控。加大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二部分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706万元。主要情况:一般公共服务995万元;公共安全148万元;科学技术46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1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10万元;卫生健康546万元;节能环保20640万元;城乡社区1757万元;农林水6840万元;交通运输196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222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203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60万元;住房保障200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808万元;其他收入11万元。


第三部分 举借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3年底,全县政府债务限额329139万元,实际债务余额3291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2439万元,专项债务256700万元),处于上级下达我县债务限额之内。全县债务率为44%。

2023年,上级转贷我县新增债券6011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118万元,分别为:武安-王村公路建设1886万元、屯城至润城旅游公路(屯城至下伏段)2076万元、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156万元;专项债券56000万元,分别为:荪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32000万元、张峰水库阳城供水配套管网工程2000万元、新建阳城县智慧医疗县乡一体化项目160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3000万元、张峰水库一干渠县城供水水质净化工程(城市供水项目)4200万元、大数据应用平台集成建设项目(大数据中心二期项目)8000万元、中医医院建设项目5200万元。


  1. 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完善制度机制。出台了《阳城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文件汇编》,制定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办法,形成了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的制度体系。

2.夯实基础管理。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力度,对预算单位进行线线下培训辅导,不断完善预算绩效编审能力,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审质量,2023年申报项目1413个,涉及金额51.11亿元,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83个,涉及金额42.95亿元;2023年申报项目1413个,涉及金额51.11亿元,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83个,涉及金额49.40亿元。

3.加大绩效监督。2023年,开展绩效监控评价1249个,涉及金额40.53亿元;开展2022年度自评价项目1205个,涉及金额43.54亿元;2024年开展2023年度自评价项目1113个,涉及金额44.82亿元。


第五部分 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2023年,阳城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选取了倾向民生领域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5个重点、1个部门整体、1个重点监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资金总额18.01亿元。切实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第六部分“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2023年全县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5万元。

与预算数相比,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减少275万元,减少21.2%,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减少30万元,减少100%,公务接待费用减少58万元,减少31.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187万元,减少17.28%。

与2022年决算数相比,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减少195万元,减少16.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万元,减少5.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95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88万元,减少17.3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1万元减少3.16%,公务用车购置减少167万元,减少39.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一是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的因公出国(境)等活动,压缩公务接待数量和费用预算,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支出。二是严把支出关,实现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规范三公经费的支出核算。

2023年财政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全年三公经费支出总体减少,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


第七部分 2023年决算报表

(01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02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变动情况表

(03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变动及结余、结转情况表

(04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

(05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

(06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07表)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和债务相关收支决算明细表

(08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分级表

(09表)民族自治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表

(10表)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表

(1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12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变动情况表

(13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变动情况表

(14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明细表

(15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

(16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结余情况表

(17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分级表

(1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表

(1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20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明细表

(21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分级表

(22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表

(23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24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25表)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决算表

(26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情况表

(27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决算数明细表

(28表)新增债券资金使用安排情况表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等、商业服务业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和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包括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资本性支出、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对企业补助、对企业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对自有财政收入(含按财政体制规定上级财政给予的返还与补助收入)不能满足支出需求、或上级政府出台减收增支政策形成财力缺口的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接受补助的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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