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15】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发布日期: 2021-05-11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一、事项编码

0900-B-01500-140522

二、项目名称

对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三、实施部门

阳城县财政局

四、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五、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六、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12 年财政部令

第70 号)第四十条

七、办理条件

八、申办材料

九、办理方式

专项检查

十、办理流程

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2.制发检查通知;3.组织开展检查工作;4.对检查结果进行审理复核,下发处理决定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5.监督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6.结案、有关资料归档。

十一、办理时限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三、结果送达

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按规定送达处罚文书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356-4225992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56-4223429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0356-4225992

十八、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