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21】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处罚

发布日期: 2021-05-11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一、事项编码

0900-B-02200-140522

二、项目名称

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处罚

三、实施部门

阳城县财政局

四、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五、适用范围

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公告政府采购信息

六、设立依据

【部门规章】《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第十六条

七、办理条件

投诉、举报、检查

八、申办材料

投诉书等书面材料

九、办理方式

十、办理流程

1、立案;2、调查取证;3、审查;4、处罚前告知;5、决定;6、送达;7、执行。

十一、办理时限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三、结果送达

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按规定送达处罚文书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356-4223444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56-4223429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0356-4223444

十八、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