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0900-B-02900-140522
二、项目名称
对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回避规定的处罚
三、实施部门
阳城县财政局
四、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五、适用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
六、设立依据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任用会计人员未按本条例规定实行回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建议有关主管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处分。
七、办理条件
无
八、申办材料
无
九、办理方式
无
十、办理流程
1.制定计划;2.选取检查对象;3.对监管对象开展检查;4.对违法线索启动行政处罚程序;5.开展案件调查;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执行行政处罚决定;8.结案归档。
十一、办理时限
无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按规定送达处罚文书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356-4223496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56-4223429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0356-4223496
十八、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