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0900-B-03000-140522
二、项目名称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会计代理记账的处罚
三、实施部门
阳城县财政局
四、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五、适用范围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
六、设立依据
【地方性法规】《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会计代理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停止代理记账,并予以公告。
【部门规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第二十六条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七、办理条件
无
八、申办材料
无
九、办理方式
无
十、办理流程
1.制定计划;2.选取检查对象;3.对监管对象开展检查;4.对违法线索启动行政处罚程序;5.开展案件调查;6.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执行行政处罚决定;8.结案归档。
十一、办理时限
无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按规定送达处罚文书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356-4223496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56-4223429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电话查询:0356-4223496
十八、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