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编码
0900-B-02800-140522
二、项目名称
对投诉人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罚
三、实施部门
阳城县财政局
四、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五、适用范围
供应商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六、设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
七、办理条件
投诉、举报、检查
八、申办材料
投诉书等书面材料
九、办理方式
无
十、办理流程
1、立案 2、调查取证 3、审查 4、处罚前告知 5、决定 6、送达 7、执行
十一、办理时限
无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三、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被处罚对象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356-4223444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56-4222727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无
十八、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