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城县财政局

【行政处罚29】对投诉人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罚

发布日期: 2021-05-11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一、事项编码

0900-B-02800-140522

二、项目名称

对投诉人虚假、恶意投诉的处罚

三、实施部门

阳城县财政局

四、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五、适用范围

供应商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六、设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

七、办理条件

投诉、举报、检查

八、申办材料

投诉书等书面材料

九、办理方式

十、办理流程

1、立案 2、调查取证 3、审查 4、处罚前告知 5、决定 6、送达 7、执行

十一、办理时限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三、结果送达

当面送达

十四、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

被处罚对象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356-4223444

十六、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56-4222727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十八、办理流程图